新聞局中局

第24章 第一單(3)[第1頁/共3頁]

“……被超出談不上吧……首要還是那場大火,傷了元氣……”

“您要還這麼說就是拿我當外人,話到嘴邊留半句,心不誠,算了,我說錯了,餘總,我給您賠不是,祝賀抬花轎一馬搶先,風雲把持,我敬您一杯。”

駱千帆手指左青竹:“找她包管。你喜好她對吧,她對你也有好感,是她三番五次勸我跟你合作,如果我說出這個創意來你放我鴿子,那就是品德題目,左站長,你做見證,如果他出爾反爾,你包管一輩子不睬他……”

駱千帆說:“據我察看,現在婚紗影樓能做的隻是讓新人看上去更標緻,如何把照片拍得更標緻,建實景基地,進級拍照攝像東西,進級打扮,實在這都是捨本逐末。

餘德陽當然聽出他話裡的調侃,忙端起酒杯用大笑粉飾:“千帆兄弟春秋不大,專業素養可真不簡樸,既然如此,我就冇需求諱疾忌醫了,環境的確就是你說的這麼個環境。那麼,下一步我該如何辦?我們和媒體合作該如何‘見證’?”

“甚麼是本?一個非常大的發掘空間統統的婚紗影樓都冇有發明,更冇有做到。那就是:花很少的錢讓更多的人去見證和分享他們的幸運,奉告更多的人:他們結婚了。誰能做到誰就有了更大的合作力,足以重新占據虹都會場。這就是我‘見證’的首要創意。”

“隻是你們冤枉錢花了,結果不較著,我小我鄙意,告白轟炸輕易審美頹廢,形成受眾的逆反心機。人都煩你了,誰還到你這來拍婚紗?久而久之,溫水煮青蛙,眼看著被人超出冇有體例。”

“這個創意的最大賣點在於:任何淺顯人都能夠把婚紗照登在報紙上,通過發行二十萬份的大眾媒體向社會昌大宣誓:‘我們結婚了,我們將百年好合,永結同心。’餘總,你想想,這個辦法會打動多少新人?得吸引多少新人幫襯影樓拍婚紗照?

駱千帆笑了:“如何?不想說啊?那我替你們說好不好,你們聽聽我說的對不對。就拿虹城晚報來講,你們兩家的合作體例大抵包含兩個方麵:一是通例合作,費錢采辦版麵――一年以內,打包給虹城晚報必然命額的資金,調換必然命量的版麵,按期或者不按期投放告白,奉告讀者:拍婚紗找抬花轎。說白了這叫‘費錢拉客’。

駱千帆麵露難色:“我再往下說就是核心內容了,創意說出來誰都能拿去用,我這邊說了,你那邊去找虹城晚報合作,我可冇處所哭去。並且計劃我都跟帶領彙報過了,承平洋那邊也根基談妥了。要我往下說,你最好找個包管,即便你我合作不成,但必須包管不能抄襲我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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