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越擺了擺手,卻不去接,“所謂紅粉送才子,寶劍贈豪傑。這張弓放到我這裡,白白蒙塵,不如就送給純父,明天我再讓人去在箭上刻上純父的名字,純父不要推讓纔好。”
司馬夢求則說道:“大人,不管如何樣,這件事冇有坐視不管的事理。禦前官司打得贏打不贏,公子都要打。擺瞭然被黜落的都是白水潭的門生,皇上自有辯白。”
李丁文笑道:“這柄寶劍,是有人高價從杭州購得,送與公子。蘇子瞻大人、公子與鄙人,皆是不識。劍上並無題款,唯鞘上有韓文公詩一句罷了。”
石越彷彿曉得他在想甚麼,衝動的說道:“揭名以後,還能變更名次,糊名又有甚麼意義?犯諱觸諱之事,行文一不謹慎,就會碰到,誰也不免,何況欲加上罪,附會牽強的解釋,誰又不會?我和馮相硬是封了本來的判詞與名次。馮相親身用欽差關防封了,明天我們各自拜表向皇上陳述,彈劾呂惠卿、常秩。”
司馬夢求清清爽子,侃侃說道:“自熙寧二年,陛下召王相公入朝,主持變法,至今已近四年。所謂變法,其要者有六路均輸法、農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市易法、免行法及置將法等。其他細法,不計其數。而此中青苗法,本是爭議極大,石大人改進以後,又多出三法:青苗法、錢莊法、合作社法。不到四年時候,接踵推出如此之多的法律,一法爭議不決,一法又出,本來就嫌苛急。而處所官吏推行,多有變樣,更易招致反對。但平心而論,新法亦有可取者。”
司馬夢求淡淡一笑,說道:“我當為石大人一一言之。”
“潛光兄、純父、子柔,籌辦一下,共同議定一份奏章出來。寫完以後,我要拜訪王安石,我倒要看看,拗相公是甚麼說法!”石越嘴角暴露一絲冰冷的笑容。
石越歎道:“身在高位者之患,是不知百姓之痛苦。象我們這些人,整日裡穿的是綾羅綢緞,吃的是山珍海味,高坐廟堂之上,坐談群情,百姓之痛苦,誰能感同身受?上行下效,便是小縣知縣,真能深切官方者,亦廖廖可數,而勇於據實上報者,更是難有。《汴京訊息》號稱能反應官方痛苦,可實則亦不過限於開封一府罷了。朝廷法律行於四方,縱有良吏履行,各地民風情麵不一,守令為求考功升遷,無不諱病忌醫,這是人之常情,而最後虧損的,是百姓與國度。我雖有靠近百姓,體味法律真正的履行環境之心,但是身在朝廷,常常也脫不開身。司馬公子是故意之人,還望能夠直言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