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1_第二節 聲名鵲起 0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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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越等人聽他自報名號,也齊齊吃了一驚,全數站了起來。須知蘇軾文名早已傳遍天下,這些士子哪有不曉得的呢?石越這是第一次見到汗青上馳名的人物,更有幾分莫名的鎮靜,趕緊抱拳說道:“鄙人石越石子明,足下就是直史館蘇軾蘇父母?”因為此時蘇軾恰是開封府推官,以是石越叫他“蘇父母”,但劈麵直呼其名,倒是有點不敬的,幸虧蘇軾並不在乎。

蘇軾畢竟是個有學問的,不是幾句話便能夠唬住。石越說讓百姓都能夠攻訐朝政,他就拿出武則天讓天下人告發的例子來駁難。石越笑道:“五倫當中,聞有君臣之義,未聞有官長與黎庶之彆。昔三代之時,天子置百官,並非是用來奴役百姓,為百姓之長官,而是設來幫忙百姓,讓百姓各得其所。因為世有惡人,纔不得不假百官以威儀,實則百官與百姓,又何曾有高低之彆?後代因循,則謂士大夫高高在上,實在則離古之賢人之意遠矣。至於武則天之法,未足稱上古之遺意也。一則武氏得天下不正,以女主臨朝,其使百姓告密長官勿問,不過是為了鉗製士大夫之口,其本意與古聖之意相差甚遠,豈但是以而有大治?二則三代之時,民少官少,政簡事易,先人若欲複先王良法,搶先求其意,而不當拘泥其形。上古之時,王不過百裡之地,今之天下,括有四海,豈可一概而論?若以鄙人之鄙意,當代若欲求大治,則當在各縣聚士紳鄉老,設置議會,專事會商縣官施政得失,為人賢愚不肖,而不受縣官刑責。其有建議之處,則能夠請縣官依法實施,縣官如有瀆職處,亦可隨時彈劾,請朝廷另委賢達。士紳鄉老於縣中利弊深知,則縣官不敢肆意枉為。依是法,由縣之議會推舉名流構成府之議會,監察知府施政得失,又由府之議會薦人於各路,監察轉運使之得失,由各路之議會薦人於朝廷,監察宰相中書之得失好壞。如是皇上自能夠垂拱而得三代之治。試問在這個軌製之下,有誰敢擅權?有多麼小人能夠久處要職欺瞞天下人之耳目?若論犯上反叛,更不成能矣,為何,天下人通過議會層層監督,便是才乾秀士之輩,亦冇法施詭計於其間矣。此不過略言其粗心,又更有多少辦法措置此中,使其法能儘得三代之意而能略少情弊。”

本來蘇軾早就傳聞過比來呈現在的汴京的一個才子,叫石越,固然也挺喜好他的詞,但也不過是覺得僅此罷了,年青人才情出眾,也是普通的。本身本身就是一個才子。但剛纔聽到他的這一番群情,其觀點才識,實在是深不成測,已經很難用“才華”二字來衡量了。此時既然他的火伴勇於說《論語公理》這本書,必然有其過人之處,蘇軾是一點也不敢藐視這個二十歲出頭的年青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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