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希感覺有事理。
林司言迷惑道:“為甚麼他的家眷都說他籌算改遺言?”
“你做了很多自發得聰明的蠢事。比如,那把裁紙刀是你常常用的,沾有你的指紋很普通,但你恰好把指紋擦了。”
“林隊,好動靜,我們在毛毯上找到了一些可疑的陳跡。”
“護手霜沾在在毯子上,讓指紋完整地留了下來。”
“……”
“如何界定‘曉得案件環境’這一前提?你們能證明遺言跟祁隆盛的非天然滅亡有直接乾係嗎?不然的話,這屬於小我隱私。法律庇護百姓的隱私權。”寧昱恒看向唐進,“唐警官,你最好不要跟一個資深狀師爭辯法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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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他還中毒了?”張美玉驚奇道,“不是我做的。祁隆盛不信賴我,他從不吃我端給他的東西。”
“你是不是還往祁隆盛的湯藥裡加藥材了,導致他中毒?”
——
這時,有人打電話給林司言。
“哪條法律規定的?”
張美玉嚴峻地坐在審判室裡。
“你並冇有想擦掉指紋,而是不謹慎被毯子擦掉的。”
“我?”張美玉指著她本身,暴露誇大的驚奇的神采,“你們思疑我是凶手?你們如許平白無端地控告我,是歪曲和誹謗,我會找狀師告你們的!”
林司言詰責道:“祁隆盛死了,他的遺言莫非不成以公開嗎?”
“不能。”
他們冇有在祁家找到祁隆盛的遺言,隻能過來找他的狀師。
她一改之前的荏弱的形象,開端暴露她強勢霸道的一麵。
“我不曉得。或許他們在扯謊。祁隆盛先生近期是聯絡過我,他籌算在元宵節那天公佈之前公證過的遺言。”
集會結束後,林司言、江寧希和唐進三人去了恒信狀師事件所。
寧昱恒否定道:“祁隆盛先生在他中風前就已經肯定好了遺產如何分派,他冇有改遺言的籌算。並且他中風以後精力狀況不穩定,點竄後的遺言不必然具有法律效力。”
“你為甚麼要用刀捅死祁隆盛?”
再次見到這個男人,江寧希冇有太大的情感顛簸,她隻把他當作一個陌生人。
唐進立即道:“《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曉得案件環境的人,都有作證的任務。”
唐進道:“祁隆盛的遺言跟祁產業生的命案有關。你有任務共同我們的調查。”
“你不能直接把人名說出來嗎?”唐進嘟囔道。
張美玉氣笑了,“我每天服侍他,給他蓋毯子,上麵有我的指紋不是很普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