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得高高瘦瘦,俊朗清秀,著一身活動衣的,是哥哥司辰。
也因人多,以是傍晚太陽未落,攤販們便已經爭搶好了各自領地,擺放攤位。
“來了來了,我把這孩子爸媽給喊來了!”遠處傳來一聲倉促而來的喊話。
站在她中間的中年男人,是原主的父親,司衛民。
Z國,南臨市潘安縣。
來到這兒,是為了尋覓喪失的存亡條記。
兩人彷彿和原主乾係並不好,瞥見原主也都遠遠站著,不說話。
至於這具身材,兩年前與人私奔,剛私奔冇多久就被人擄進地下構造,斃命後被她占了身材。
王阿姨的話,讓四周幾位大媽用力兒瞧了司瞳幾眼。
而此時,公園的一角,一名十七八歲的少女,幾次惹路人接連止步頓腳轉頭張望。
1999年7月1號。
“你這......孩子......這兩年去了哪?有冇有刻苦?這一每天的冇餓著肚子吧?在內裡的這兩年夏季冇凍著吧?如何能拋下爸媽就跟人走了呢!”
兩年時候,她用這具身材締造了死神島,本日來到這個處所,是因為她在這裡,感到到了存亡條記。
聲音很輕,但任何風吹草動的聲音,都能一字不落的傳入司瞳耳畔。
說白了就是她要誰死,誰活不過下一秒。
“還真是這孩子!學啥啥不好,之前給本身打扮的花枝招展,厥後還跟著人家男同窗私奔,現在終究返來啦?你媽你爸都找了你兩年!看著可愁人咯!”
一旁站著的大媽們固然是幫著吳錦華和司衛民找到了女兒司瞳,但因為兩年前原主跟男同窗私奔,不但本身跑了,還把人家男同窗拐走這事兒鬨的轟轟烈烈。
冇一會兒,一對中年男女,外加他們身後跟著的一對與司瞳春秋相仿的男女,來到她跟前。
原主也名為司瞳。
這會兒正站在一邊偷偷說著閒話,嘰嘰喳喳,冇個完。
澪,隻是她身為死神的代號。
但,存亡條記不慎喪失。
夏季的傍晚,填飽肚子的行人晚餐後,約上兩三個親朋老友,遲緩漫步在潘安縣早晨最熱烈的江邊公園。
這中年婦女剛衝過來,就一把死死的抱住司瞳,淚嘩嘩流,張了張嘴,半天擠出一句話:
司瞳眼底的眸,正冷至冰點。她一如眸色淡然,語氣降落,對這一群大媽冷酷開口:“讓開。”
隻要存亡條記在她手裡,任何人、花草樹木、植物等有生命的東西,隻需在這本存亡條記上悄悄一寫,便可竄改他們的存亡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