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那年,在一本描述原始叢林的名叫《實在的故事》的書上,瞥見過一幅出色的插圖,畫的是一條蟒蛇在吞吃一頭猛獸。我現在把它還是畫在上麵。
書中寫道:“蟒蛇把獵物囫圇吞下,嚼都不嚼。然後它就冇法轉動,躺上六個月來消化它們。”
如果碰上一小我,看上去腦筋稍許清楚些,我就拿出一向儲存著的作品1號,讓他嚐嚐看。我想曉得,他是不是真的能看懂。但是人家老是答覆我:“這是一頂帽子。”這時候,我就不跟他說甚麼蟒蛇啊,原始叢林啊,星星啊,都不說了。我就說些他能懂的事情。我跟他說橋牌,高爾夫,政治,另有領帶。因而大人感覺很歡暢,熟諳了這麼個通情達理的人。
就如許,我這平生中,跟好多嚴厲的人打過好多交道。我在那些大人中間餬口過很長時候。我細心地察看過他們。察看下來印象並冇好多少。
我把這幅佳構給大人看,問他們我的丹青嚇不嚇人。他們答覆說:“一頂帽子如何會嚇人呢?”我畫的不是一頂帽子。我畫的是一條蟒蛇在消化大象。因而我把蟒蛇肚子的內部畫出來,好讓這些大人看得明白。他們老是要人給他們解釋。我的作品2號。
當時,我對叢林裡的奇妙氣象想得很多,因而我也用彩色鉛筆劃了我的第一幅畫:我的作品1號。
我隻好彆的挑選一個職業,學會了開飛機。天下各地我差未幾都飛過。的確,地理學對我非常有效。我一眼就能認出哪是中國,哪是亞利桑那。如果夜裡迷了路,這很有效。
那些大人勸我彆再畫蟒蛇,甭管它是剖開的,還是冇剖開的,全都丟開。他們說,我還是把心機放在地理、汗青、算術和語法上好。就如許,我才六歲,就放棄了光輝的畫家生涯。作品1號和作品2號都冇勝利,我泄了氣。那些大人自個兒甚麼也弄不懂,老要孩子們一遍一遍給他們解釋,真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