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加五,三十一。謔!一共是五億一百六十二萬二千七百三十一。”
“蜜蜂?”
“我呀,如果我有一塊方領巾,我能夠把它圍在脖子上帶走它。如果我有一朵花兒,我能夠摘下這朵花兒帶走它。但是你冇法摘下這些星星呀!”
第四顆行星是個販子的星球。這小我實在太繁忙了,瞥見小王子來,連頭也冇抬一下。“您好,”小王子對他說,“您的菸捲滅了。”
“能夠去買其他的星星——隻要有人發明瞭如許的星星。”
“五億一百六十二萬二千七百三十一顆。我是個當真的人,我講究切確。”
“富有對你有甚麼用呢?”
“就這些?”
“能夠使我富有。”
“這就是說,我把我的星星的總數寫在一張小紙片上。然後我把這張小紙片放進一個抽屜鎖好。”
“占有這些星星對你有甚麼用呢?”
販子張口結舌,無言以對。小王子就走了。“這些大人真的好古怪。”一起上,他隻是自言自語說了這麼一句。
“冇錯,但是我能夠把它們存入銀行。”
“當然。當你發明一顆不屬於任何人的鑽石,它就屬於你。當你發明一個不屬於任何人的島嶼,它就屬於你。當你最早想出一個主張,你去申請發明專利,它就屬於你。現在我占有了這些星星,因為在我之前冇有人想到過占有它們。”
“三加二即是五。五加七即是十二。十二加三即是十五。你好。十五加七即是二十二。二十二加六是二十八。冇時候再去點著它。
“這就夠了?”
“真風趣,”小王子心想,“倒挺有詩意的。可這算不上甚麼閒事呀。”
“不做甚麼。我占有它們。”
“我拿它們做甚麼?”
“五億甚麼呀?”
可我是乾閒事的人!我冇工夫去胡思亂想。”
“不對,是閃閃發亮的小東西。”
“你拿這五億顆星星做甚麼呢?”
“呣?你還在這兒?五億一百六十二萬……我也不曉得是甚麼了……我的事情太多了!我做的都是閒事,我冇有工夫閒談!二加五即是七……”
“這就夠了!”
“那麼它們就屬於我,因為是我第一個想到這件事的。”
“不對。是些金色的小東西,無所事事的人望著它們會胡思亂想。
“我運營它們。我一遍又一各處計算它們的數量,”販子說,“這並不輕易。可我是個乾閒事的人!”小王子還是不對勁。
“是啊。”
“這倒也是,”小王子說,“可你拿它們來做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