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聲還是那麼苦楚、那麼蕭索。
蕭十一郎當然曉得沈璧君在想甚麼。
蕭十一郎道:“是。”
沈璧君道:“你是不是叫車子在內裡等著?”
蕭十一郎道:“現在就走。”
沈璧君道:“好。”
他即使脫手擄掠過,為的倒是彆的人、彆的事。
沈璧君的眼眶垂垂濕了,忍不住問道:“這首歌我已聽過很多次,卻始終不曉得這首歌究竟是甚麼意義?”
平常沈璧君在笑的時候,蕭十一郎的目光幾近向來也捨不得分開她的臉。這或許隻因為他曉得他能看到她笑容的機遇已未幾了。
因為她曉得,蕭十一郎每天出去,都是為了刺探連城璧的動靜。
蕭十一郎道:“你聽不懂,隻因這本是首關外蒙人唱的村歌,但你若聽懂了這首歌的意義,恐怕今後就永久再也不想聽了。”
蕭十一郎道:“不錯,是替你叫來的,因為這四周的路你都不熟諳。”
沈璧君笑了笑,道:“我固然囊空如洗,但這東西起碼還能夠換幾壇酒,是不是?”
一小我的心若不接管某件事,胃也不會接管的。
山下的小堆棧中,除了他們,就再也冇有彆的客人。
他摸索著,找著了酒,一飲而儘,緩緩接著道:“這首歌的意義是說,世人隻曉得不幸羊,憐憫羊,絕少會有人曉得狼的痛苦、狼的孤單,世人隻看到狼在吃羊時的殘暴,卻看不到它忍耐著孤傲和饑餓,在冰天雪地中流浪的環境,羊餓了該吃草,狼餓了呢?莫非就該餓死嗎?”
老天既然要叫他遇著她,為何又要令他們不能不相互坦白,相互棍騙,乃至要相互傷害……蕭十一郎俄然轉過身,道:“你另有一段路要走,我不再遲誤你了,再見吧。”
沈璧君這才曉得:本來“悍賊”蕭十一郎所花的每一文錢,都是正正鐺鐺、清明淨白,用本身勞力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