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十一郎道:“不能。”
莫說走路,她這條腿的確已連抬都冇法抬起。
她竟然會在一個陌生的男人麵前洗腳――她隻但願這是場惡夢,能快些疇昔,快些忘記。
蕭十一郎悠然道:“現在你天然不肯再讓我抱下去,是不是?”
沈璧君幾近忍不住要大呼起來,這男人竟然想脫她的鞋襪,她的腳就連她的丈夫都冇有真正看到過。
沈璧君道:“真有這類事?”
蕭十一郎道:“因為這處所是在半山上,因為拉車的馬冇有一匹會飛的。”
沈璧君咬著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內裡去逛逛?”
沈璧君望著他的高大背影,她實在愈來愈不體味這奇特的人了。
蕭十一郎連看都冇有看她一眼,道:“你現在就要歸去?”
沈璧君足踝上的傷口並不大,隻要紅紅的一點,就彷彿剛被蚊子叮了一口時那種模樣。
他隻看了她一眼,目光就移向彆處。雖隻看了一眼,但他看著她的時候,目光也俄然變得很和順。
她發明此人每次跟她說話,都彷彿籌辦要吵架似的。
蕭十一郎漸漸地站了起來,漸漸地走到神案前,盯著她的腿。
沈璧君麵上竟不由自主暴露了笑容。
“此人究竟是個如何樣的人?這破廟就是他的家?他為何連姓名都不肯說出?莫非他有甚麼不成告人的奧妙?”
但蕭十一郎嘴裡又開端哼著那首歌,眼睛又開端閉了起來,彷彿底子已忘了有她這麼樣一小我存在。
有很多又聰明、又斑斕的女人,嫁給一個又醜又笨的丈夫,還是還是能活下去,就因為她們能夠“認命”。
但就連她的丈夫分開她的時候,她都冇有現在這類感受。
沈璧君的臉又紅了,真恨不得將這條腿鋸掉,她冒死將這條腿往內裡縮,但蕭十一郎的眼睛卻連一刻也不肯放鬆。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蕭十一郎道:“嗯。”
他嘴裡說著,竟真的自腰畔拔出了一把刀。
此人看來是那麼粗暴,但做事卻又如此細心;此人說話固然又鋒利、又刻薄,但她也曉得他絕冇有傷害她的意義。
鍋裡的水已沸了。
蕭十一郎又哼起了那首歌,歌聲還是那麼苦楚、那麼孤單,你若看到他那張充滿了熱忱與魔力的臉,就會感覺他實在是個很孤單的人。
在她的影象中,男人們對她老是文質彬彬、殷勤有禮:平時很鹵莽的男人,一見到她也會裝得一表斯文;平時很輕浮的男人,一見到她也會裝得一本端莊。她向來也未見到一個看不起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