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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明天李兵村印好條約,回村找村民具名付款便能夠了。
回到家裡,父母也曉得了這事。
一家人嘮了一早晨,第二天李兵冇去大棚。先去縣城列印了條約,然後叫上吳金梅和孫思雨,司馬倩。又去銀行取了錢,這纔回村。
隨後把土山的條約簽好後,直接給了村委會八十萬。
“爹,我考慮好了,想大乾一場。有靈泉水在,甚麼地盤都能長出好東西。銷路都包圓了,我再不乾就太傻了。現在資金少,要不我都想全部村的地都承包了。這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李兵一點都不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