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塊多的郵費,很多人都能出得起,等這些人玩累了,起碼也要半個月以上。重點是引發的跟風潮流,影響實在是太遍及,太卑劣了。
偶像不能慣著粉絲,這是很多經紀公司都認同的事理。
更不能感覺,本身人多,事理在我這邊,便可覺得所欲為。
當天下午,郵局就直接開來了一輛車,卸下了差未幾一噸的信封,並奉告另有很多冇有點完,全部南世都會圈,好多郵局都在加班加點的盤點。
也算是文娛圈裡一個大訊息了。
“好嘞,聽你的!”
署名:張英夏
看著這滿屋子的信封。張英夏頭也大了,明白了甚麼叫每天兩塊錢,噁心你半年。
但是張英夏的奇葩粉絲,完整不在這一行列。這也是文娛圈裡可貴的共鳴,說是粉絲,但是像黑粉多過於粉絲。
作為一個明星,我承諾大師的要求,是尊敬大師。畢竟我真的是冇有開過一次演唱會。
這事情,不該該是跟粉絲杠上個幾天,讓我們也好好發點訊息稿的嗎?
“張英夏先生,已經同意要停止人生第一次的演唱會。但是因為現在另有要停止的事情乾係,以及籌辦一次演唱會的各種籌辦事情都冇有打算的啟事,詳細時候冇有肯定。不過,能夠必定的就是在本年內停止!但願粉絲今後有甚麼事情,能夠私信事情室,停止這類徒然破鈔社會郵政大眾資本的行動。”
如何看都像是一群假粉絲。
這些記者美滿是以一種媒體行業的貿易角度來看題目,卻冇想過從張英夏事情室的貿易好處方麵想題目。
一言分歧就玩人海戰術。有這麼一群糟心的粉絲。張英夏也是夠無法。
無數圍觀的其他粉絲,都有點心涼涼的感受。有的已經開端替張英夏粉絲鳴不平了,感覺張英夏做事過分於傷粉絲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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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承諾不承諾的,從速連夜調集記者宣佈吧,不然比落第二天早上,估計連門都要被信封堵住了。
關頭是這東西,還不好措置,你現在直接扔出去吧,必定不可,內裡那唯恐天下穩定的記者,就等著呐。
本身懟本身的粉絲。
但這體例實在不成取。
被人逼到家不還手,可不是張英夏的氣勢,哪怕是粉絲!
可這信封,倒是實實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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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天車,暈胡塗了!下午返來,直接一覺睡到了十點。腦筋都硬邦邦的,擼了個短章,明天再補。)
你前腳扔完,人家後腳直接“震驚,張英夏竟然對粉絲的心血棄之若履。”或者是“一線明星半夜丟棄粉絲的關愛,啟事竟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