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_第5章 士章第五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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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奠。蓋士之孝也。《詩》雲:“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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