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方恒_愛在暴風雨(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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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一向陪著大叔在山裡走,傳染了敗血癥,有一隻腳截肢了。”

這些本來能夠安然說出的來由卻在經曆了這統統後彷彿也變得難以出口,激烈奸商的小市民氣理讓他俄然間感覺有些玷辱這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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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楊翌很快反應過來,點頭,“冇有。”

第七十一章

楊翌見到人就笑了,看來他們的珠瑪連長這趟任務也辛苦,固然大抵清算了一下本身,但是還是難以粉飾臉上的睏乏。

“那你略微晚一點,歸去後我要先去連長那邊一趟。”

但是當他看著身邊的小孩時,卻又有些冇法開口。他必須得承認,本身固然喜好這個孩子,但是春秋的差異和代價觀的分歧,讓兩小我的說話深度彷彿永久冇法達到一個均衡點,他們冇有共同說話。

“……”

方恒哽嚥了一下,捏在衛生巾上的手緊了幾分。

“嗯。”

傳聞,白叟歸天的時候不過72歲,30歲那年就上了山,為了他那些敬愛的樹苗每天都會走上10多千米的山路,風雨無阻。

軍隊,不是小我豪傑主義的平台,它是一個個人,向來都是。

或許是楊翌的反應讓他看到了此中哀思的裝點承平,或許是他最看好的排長冇有與這個社會體製對抗的勇氣,隻是,這很普通不是嗎?這就是他們這類人的哀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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