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報記者_3、被逼成貪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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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賄賂的錢我真的一分也冇有花,紀委能夠作證,納賄的500多萬元全數都交給紀委了。我真悔怨呀,我當時咋就冇有想到納賄是犯法呢?如果我當時再倔強一點,或者我當時把臉皮放厚一點,將李書記的說辭頂歸去,就不會有明天這個結局了。”

“我本來是不想搞貪汙納賄的,要曉得,我從一個農家後輩一向乾到市委書記,是很不輕易的,我已經很滿足了。作為一個發財省分的市委書記,我也不缺錢花,我一年的人為加各種補助不下30萬元,收受賄賂對我冇有多粗心義。而一旦東窗事發,我就會淪落為階下囚,此中事理我不是不懂。”何亮持續說道。

“就如許,我是受命納賄呀。我當時想,歸正我不是妄圖財帛之輩,納賄的錢我一分錢也不花。我用一個存摺,全數都存起來,等我退休了,我就把這個錢拿去做慈悲,捐給黌舍,捐給貧民。”

“李書記固然不在本市擔負帶領,但是他是我的仇人,加上他去了地委任職,也還是我的帶領。是以,他的話我不能不聽。他給我打電話說,讓我不要壞了宦海的端方,不要讓上麪人難做。”

“固然我現在坐了牢,但是我也不恨李書記,畢竟他不是用心害我,當時我們阿誰處所全部宦海就這民風,大師都在阿誰環境裡餬口,不得不受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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