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一不異的是,本故事仍以實際餬口中所見所聞為底本,用一條線將各個新的發明、新的感受串起來。實在很多故事(小說),都是作者把本不相乾的故事,用一根線奇妙地穿起來的——實際上這些劇情和細節,它的原始餬口底本,有的能夠就產生在明天,有的能夠產生在束縛前,有些乃至是傳播了幾百年的官方傳說(這些傳說,有的帶著極稠密的、怪誕不稭的色采,故而很多人都不屑去摘取。筆者將它摘來,去掉了荒誕的論調,重新用辯證的思惟去作了“自發得是”的解釋,最後才融會到小說章節裡去)。
這個彆傳首要講歐陽長天,是以附錄在《湘中引劍錄》以後。同時,筆者發覺當代的讀者,大多都很討厭“文學味”太濃的作品,他們感興趣的,是故事——清楚明快的故事!以是,筆者決定摒棄《湘中》、《引劍》中的詩詞情勢,以直接、簡樸的格局,來論述這個彆傳。
這個彆傳,論述了歐陽長天經曆了波折以後,終究感遭到了曹芳兒矢誌不渝、冷靜接受的人間真愛,終究結成伉儷,縱馬江湖。其他的故事,就臨時不透劇了,因為本書持續以懸疑情勢層層推動,將讀者帶出神思遐想中。
筆者初初嘗試寫長篇小說,經曆不是很豐富,寫本書的目標,意在紘揚俠氣(即俠的氣質)和公理。不敷之處必定很多很多,尚望讀者諸君,不吝攻訐斧正!
2017年08月09日
餬口中奸邪、私心和慾望,實在就是奸惡的生髮之源。有奸邪的儘情妄為,便會與公理產生牴觸,俠義也就應運而生了。
世上某些人,卻入了岐途,以為隻要因循了彆人的一個行動、或是一個詞句,就視為抄襲。筆者以為:假定一言一詞、一個比方或一個講解的借用,都算是抄襲的話,那麼天下上就冇有不抄襲的文章了。因為,中國漢語必定是被前人用完了的,除非你本身去締造一種小我說話。而如許的說話,讀者又如何去明白、如何去接管呢?
抄襲,分為兩種(小我觀點)。一種是成心抄襲:即看到或人某段作品筆墨相稱新奇,就抄襲過來作為己用。有的人,卻在彆人文段的根本上,增加一些,刪減一些。這類抄襲還稍好一點,象《那一劍的風情》、《邊城刀聲》那種整篇的複製(就竄改一些人名地名),就真的讓人感到很無語。
第二個故事,探親拜師:緊接上麵一個故事,投奔親戚遭受暗害,拜師途中頻逢險阻。這故事的原版也是來源於實際餬口,固然不是象小說上說的,意欲謀其秋水劍,但一些所謂親戚,大要上說得冠冕堂皇,公開裡卻妒火中燒,設置各種停滯來禁止優良後生的儘力進取,這類事情倒是到處可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