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們找耀祖問問?”方琳有些遊移地說,在她看來,沈耀祖那就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半大孩子,把這麼大的事兒托給他,總歸是有些放心不下。
想了半晌,小兩口還是感覺得找個懂行的人同他們一起去遴選才行,可他們倆認得的,不是隻會拉弓射箭埋圈套的山民,就是扛著鋤頭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戶,石磊倒是識字,可這送給人家結婚的賀禮,總不能叫人家本身去挑吧。
“這傢夥也好些日子冇出過門了,今兒恰好,一起出去透通風。”方琳笑著道。
沈耀祖像是俄然被潑了一盆冷水似的,苦著臉道,“真叫表姐你說對了,除了宣紙,其他的我們這兒都冇有。在我們北方,最好的筆就是狼毫筆,就是用狼尾巴上的毛做的,另有羊毫和紫毫,對了,紫毫就是兔毛,另有其他牲口的一些毛,就是我用的這類,不出一個月,毛都快磨冇了。”小傢夥兒一邊說著一邊將手中的筆揚起來讓方琳看,無法勁兒使大了,反手甩了本身一臉的墨汁。
聽到方琳的這聲提示,沈耀祖才戀戀不捨的放動手中的書,往另一側賣文房四寶的處所走去,段南山決計放慢了腳步,也不知在他耳畔說了甚麼,小傢夥兒俄然笑逐顏開,腳下的步子也加快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