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方麗常日裡脾氣溫婉,但俗話說兔子急了還咬人,方嬌這類不知天高地厚的模樣,她一瞥見就惱火的很。話固然是扯談的,可結果卻好得很。
胡氏覺得頂多是些甚麼值不了多少錢的小玩意,心底鬆了口氣,嘲笑著道,“你mm年青不懂事,你這當姐姐的可彆跟她普通見地,嬌嬌還是個女人家,臉皮薄,這兒人多,搜身我看就算了吧,畢竟是一家人,鬨大了對你也不好,我看叫她給你賠個不是,這事就這麼疇昔吧。”
胡氏看到這氣象,立時明白了幾分,她暗罵本身的閨女不爭氣,平時算計這個幾文錢,阿誰一塊布也就罷了,可山民是好惹的嗎,她明天年是見地到了,這琳姐兒也不是個善茬,敢情這些年一向都扮豬吃老虎呢。思考了一番,胡氏籌算息事寧人,就像她先前說的,女孩家的名聲最為首要,方嬌可還冇出嫁呢,如果這事傳出去,就甭想再說上甚麼好人家了。
方嬌捂著臉不成置信的看向他,彷彿感覺臉頰上的痛苦是本身的幻覺,在她的認知裡,除了打本身媳婦,男人如果打女人,會被統統人戳脊梁骨的,以是她纔敢在這裡猖獗。
簪子被硬塞進手中,上頭的雕飾劃傷了手掌,方琳將簪子收起來,用另一隻手抹掉上頭的血跡,段南山瞧見了,拿起她的手細心查抄了一遍,籌算帶著她回屋上藥。
王氏一邊顧著清算桌上的雞鴨魚肉,一邊幫腔道,“小女人們,有個吵嘴甚麼的,都是常事,琳姐兒你襟懷大,就彆跟你mm普通計算了。”
方家人提心吊膽好一會兒,見冇人追上來才喘了口氣。
胡氏腆著笑容道,“莫不是琳姐兒曲解了甚麼,嬌嬌一個女人家,名聲是頂頂要緊的,你如許的話可不敢胡說。”
方嬌跟著胡氏進了方家門的那天起,就冇有喊過她一聲姐,頭一回竟然叫得這般順口,最可愛的是,她既不說本身做錯了甚麼,又假裝一副懵懂之態,恐怕不知情的,還覺得本身是用心欺負她呢。
方老邁一家人趁人不重視想要偷偷的溜走,卻被項穀給發明瞭,大聲道,“姐姐姐姐,那些好人想要跑呢。”
方琳笑了笑,有些人不但耳根軟,還天生好麵子,如果她現在過的日子也叫敗落戶,那方家一世人豈不跟乞丐無異?不過這群人自欺欺人也好,抑或有其他的設法也罷,她都不體貼,她體貼的是方嬌從本身打扮台的抽匣裡拿走的那支鎏金胡蝶簪,這但是結婚時段南山給的聘禮,如何能落在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