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順從了主子的叮嚀,承諾了黎淵明的前提,被帶去了丞相府。
他也碰到了屬於他的幸運……
但是這般純真敬愛的孩子,他卻要受命傷害她。
那一刻,他就明白,他完整冇有機遇了。
“主子,求你放過她,她是無辜的。”他苦苦要求,主子第一次將他打傷,丟出了淩王府。
“好啊。”
但是厥後,這個名為秦明珠的女子,死磨硬泡的跟在他身邊,硬生生的用她的熱忱,抹去了在貳內心屬於黎清清的分量,他曉得,在內心深處,黎清清還是占有著一個位置,那是最深沉,也是最誇姣的愛戀,卻已經冇有涓滴顛簸。
但是他止不住本身靠近,靠近她,對她好,他聽任著本身的豪情,奉告本身,他隻是在贖罪,以彌補內心的不安。
明奕對他們之間的事情並不體味,也不曉得為甚麼當時也不過是十一歲的主子,會要他來對於一個七歲大的孩子,他隻是想,主子是王爺,說不定是為了今後結黨奪權,而他,想庇護她。
但是他不能說,因為他不配。
現在的她,割腕取血再也不會皺眉,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彆人或許會感覺她英勇,而他隻看到了她的麻痹。
再厥後,再一次見到兩人在一起,他終究默許了,不再去想內心的情義,隻把本身當作是一個部屬。
再厥後,他跟主子攤牌,不顧結果的停止掉了持續殘害黎清清放血的行動,並且奉告她,她姐姐的病好了,不再需求她月月放血了。
他清楚的曉得,他中了一種名為黎清清的毒,而這類毒,叫喜好。
她還是受傷了,傷在手臂,看起來有些嚴峻,卻已經有人幫她包紮過了,她不說他便當作不知,他想,本來在貳內心荏弱到需求庇護的女子,實在並不像看起來的這般荏弱。
主子是個非常傲岸的人,他對世人都是不屑一顧,懶得賜賚一個眼神,曾經他能為了好處或者其他,去對於黎清清,卻絕對不會為了好處,向黎清清下跪。
內心的疼痛和顧恤越來越甚,即便他曉得,這類豪情是不該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