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乾甚麼?”他聲音降落,眉頭鎖著,彷彿還不大歡暢。
放走了他,我會感覺本身窩囊!
管他是甚麼,待會進了旅店,我將門反鎖上,不讓他走就是。這男人道行高。放眼看去,還真冇發明比他帥的人。不,在餬口中我還冇見過比他帥的。
“那我……是不是熟諳你?”
“你,非得要如許?”他見我被夜風吹的瑟瑟顫栗,還脫下外套,體貼腸要披在我的肩上。
我曉得如許說,顯得很放蕩無恥。但我也夠坦白啊。
“好啊,那就一起去呀!老在街上站著,你不感覺累呀!”我衝他拋了一個媚眼兒。
這叫甚麼話嘛!我要熟諳,我還敢如許明目張膽嗎?我就是想好了,四年無性婚姻得離,我是實在受不了了。在仳離之前,必須找個男人放縱放縱。
“老孃就是孤單了,想叫人陪!老孃內心憋著火,不撒不可!你要再囉哩囉嗦唧唧歪歪,瞥見了嘛,那邊有交警值班,我告你,告你非禮我!”
我晃閒逛蕩地想朝那邊去。但還冇走幾步,高跟鞋就一崴,差點摔了一跤。男人拽住了我。“女人,你這是自暴自棄!”
我這話但是說得夠實誠。
是個男人,就該跟我走。如當代風日下,哪哪兒都有一夜情,多夜情。又或者,他真的瞧不上我?可自打我事情了後,自誇也跟著曹姐學會了打扮,不再是之前那副假小子的打扮,偶然候走出去,也不至於就不能見人。
“你要找彆人?”他鼻孔彷彿哼了一聲,想再肯定一下。
此人還不甘心,又來了一句:“你肯定,你不熟諳我?”
“我不會奉告你我住哪兒的。你要乾脆,就帶我去開房!”
我就火了。在酒吧裡,我這意義就再明白不過了。他是真傻,還是在裝傻?
“我當然不熟諳你!”我真有點急了。實在不可,我不如去找下一個獵物。“帥哥,你要不樂意,行,我不勉強。”
“既然你奉告你的地點,那我先送你去旅店,你總該睡覺!”他一下握住我的手,帶著我去了比來的一家旅店。
“你,真的要那樣?”
這……到底啥意義?是開房呢,還是讓我在旅店住一宿?
他做出了決定。
我也胡塗了。
“你不需求熟諳我。我們就萍水相逢,誰都彆探聽誰。這要真拐彎抹角地熟諳了,甚麼朋友的朋友之類的,那好些事也就彆乾了。”
一來二去的,也不知如何回事,他……就抓住我的手了。
他不說話了,抿著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