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想做個好人_第一百九十二章【地球之歌,不是吹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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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彆人現場能不能把英文唱準就是個題目。梁坤冇題目,他英文學的很好,影象力超群,歌詞記的非常熟。

坤密:“你倒是唱的很輕鬆,叨教你在那裡唱的?有誰熟諳你嗎?”

扣問後,梁坤纔有在演唱會上翻唱的資格。這類事不是初次,鄧麗君當年開演唱會就翻唱過傑克遜的《BEAT IT》。隻要不出專輯,給的版權費不是很高。這就是個噱頭,現場來聽演唱會的人有福了。

梁坤選這首歌為的是炫技,他能唱得了,隻是氣勢有點不同。一是兩人的音色分歧,傑克遜聲音比較細,二是梁坤號令起來更猛,要把聲響喊炸的那種。

樂壇的法則是嚴格的。厥後汪鋒會告“朝陽陽剛”組合就是這個啟事,對方翻唱他的歌插手各種貿易活動,理直氣壯的侵權。

主歌部分梁坤唱的很抒懷,表示普通,唱到G潮就是他發威的時候了。

李客勤叮囑道:“你要唱的話,這兩場重視彆一衝動把嗓子給喊壞了,錄唱片普通都會選最後一場,你要唱三次呢。”

這也是他練歌時無所顧忌的啟事,有道具不怕嗓子出題目,能夠試出本身的極限。

這類評價梁坤看了不會活力,他就算演唱飆高音的歌,也不是為了打這些人的臉,隻是他想唱那些歌。他唱歌不管原創還是翻唱,解纜點都是要好聽,在舞台上聽四周的觀眾們喝采讓他很有成績感。

現場聽他唱這首歌是一種如何的體驗?觀眾的確要被他代進另一個次元了。最後一段他唱的太猛,聲響都將近爆炸了的感受。

如果在其他場合無所謂,這但是他的演唱會啊。

坤黑:“SB你不曉得王霏是香江的嗎?真名叫王靖雯。”

同時,李客勤很佩服梁坤,傑克遜的這首歌他必定是唱不了的,最後這一段能要了他的命,把嗓子喊出血也不可。

李客勤清楚梁坤的氣力,情願和環球公司相同,讓他停止翻唱。相同是必須的,因為翻唱彆人的歌曲,需求向原創一方付版權費。

現在統統人都曉得梁坤嗓子好不是吹的,他太刁悍了!

不去現場看演唱會的人,很難設想到用美聲唱法歸納《暗香》是甚麼樣,不過梁坤能唱出花腔,大師就感覺他很強。

當演唱會鄰近結束,李客勤先容說梁坤要唱邁克爾-傑克遜的《Earth Song》,歌迷們全驚呆了,這首歌是公認的難唱。

明星、藝人、小我不得未顛末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收集直播,大眾場合等,私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不然會遭到原作公司告狀補償钜額侵權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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