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首富又在跟林修大聊天下的美女了,他吹噓著說,你這平生啊,必須得去看看荊州城蘇府的蘇蜜斯,她年紀貌美,真是美若天仙啊,每天蘇府門口都有很多人等著蘇蜜斯出門看看她的模樣,傳聞她笑起來的模樣能把冰都暖化,都說她是甚麼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啊。
林修看這村莊破敗不堪,倒有些心疼他們,想送給他們一些金幣,佈施佈施他們,卻不想這些人看他這麼利落就拿出錢來,不是見好就收,而是蹬鼻子上臉,將他圍得更緊,想要更多的錢。
林修出門打了隻野兔,首富也找到一些柴禾,接下來就端賴首富的了,必定是之前風餐露宿慣了,培養了首富這一副妙技術,不管是甚麼荒山野嶺,窮鄉僻舍,他都能找到一些別緻古怪的吃的,像甚麼蝗蟲啊,菜花蛇啊,都拿過來烤著吃。
春去秋來,海棠花開。
在破廟前架好火架,生好火,把已經剝好皮的野兔放在火上烤,兩小我圍坐在火堆前,眼睛都一動不動地盯著那垂垂焦黃的野兔,淡黃色的油脂漸漸溢位來,偶爾滴了幾滴掉進火裡,“刺啦”一聲,火堆俄然一聲爆響,這是在表示著他們頓時就要烤好了,香味愈來愈濃烈。
林修走到中間的空位上,肯定四下除了首富,再無其彆人,他拔出望江劍,劍身在那半輪明月的暉映下,閃著明晃晃的白光,看著就讓民氣頭一緊。
他們一向就如許在江湖中飄零,路過一個個村落,常常看到年青標緻的女人在河邊洗衣服,首富就會拉著林修偷偷地湊到中間草叢裡去看,如果不謹慎被髮明,技藝敏捷的首富就會頓時趴到地上,隻留林修還在中間。
“我叫金鑫,叫我首富就好了”
看的出林修的馬車速率遲緩,是在等著首富跟上,首富頓時整整衣衫,實在也冇甚麼可清算的,原本身上的衣服就是亂糟糟的不忍直視了,加快法度,跟了上去。
要說林修的功力,輕而易舉就能讓他們跪地告饒,但是何如他生性過分仁慈,行走江湖半年來,深知人間痛苦,倒不忍心傷害他們,常常都是打發他們一些金幣,趁機溜走。
但是半個多月相處下來,林修發明這瘦子真是,甚麼坑蒙誘騙、偷雞摸狗的活動都做儘了,一旦被彆人發明就從速躲進牛車裡,隻讓林修坐在內裡,彆人追上來,看這車前坐的是眉清目秀的公子,天然不會思疑是他偷了東西,也不會思疑阿誰殺千刀的賊會跟他有甚麼乾係,從速加快速率追小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