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王_第6章官司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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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郡裡的原氏,你可曉得?”

苟參稱是:“縣令,我母親當年的確嫁到了河西苟家,在我十歲時,我父歸天,倍感淒然,然當時苟盛苟不離等幾位兄長已經立室立業,已經分開了住,算是分炊了。”

苟參之前在縣衙裡不愛說話,平時大師乾甚麼他就乾甚麼,有人感覺他誠懇可欺,天然也有人感覺他渾豐富誠,這個鄭立平時對苟參說不上親熱,但是也不冷淡。

“常言道,家和萬事興,我原想息事寧人,任他們喧華幾句,畢竟他們是我兄長,但是冇想到他們二人竟然到大人府衙告我,這真是欲加上罪,紅口白牙說瞎話。”

苟盛答覆說:“縣令啊,不是我們不想要,而是我們這些年底子不曉得他們母子去了那裡,無處尋覓啊。”

苟參的母親歸天,鄭立還到過家裡祭拜的。

苟參一起想著就到了侍曹們在衙門內憩息辦公的處所,此時屋裡隻要一個老侍曹,叫鄭立,見到了苟參就問:“小侍曹家裡事情措置好了。”

胡不為問:“其他不必說了,本官隻問,他們訴你母親拿走苟家財帛一說,你可承認?”

“二哥,三哥,早上弟弟是言語衝撞了,這裡給你們賠不是了,我……”

苟參就承諾著,鄭立問:“縣尉可曾叫你?”

“我母勉強責備,但苟家兄弟變本加厲,萬般無法之下,我母帶著我背井離鄉,顛仆流浪,從河西來到穎水,艱钜度曰。”

這時縣令胡不為升堂問案,被告苟盛和苟不離以及被告苟參到了大堂,苟盛和苟不離先行跪下,苟參卻因為是侍曹而免跪,站在一旁。

胡不為讓被告說話,苟盛就說:“啟稟縣老爺,小人是潁川郡河西縣人氏,身邊的這個是小人三弟苟不離,明天告穎水縣苟參兼併產業,併吞祖業,請大老爺為小的做主。”

“我父親在時,家裡還算是殷實,我父身後,苟參的娘守不住寡,分開我家不說,還將我家積儲全數拿走,我們的曰子過得非常貧寒,現在,李親已經死了,我和三弟找到苟參,讓他償還李親當年從苟家拿走的財帛,苟參卻耍惡棍,拒不承認此事。”

苟不離天然是冷臉相待:“誰是你家哥哥!”

苟參一聽就問“如何?”

苟參說著,被苟不離給打斷了:“休得再花言巧語,現在驚駭了!我們還是公堂之上說個明白吧!”

“這些年苟家兄弟與我母子從未來往過,現在,我母方纔過世,苟盛苟不離更冇有前來祭拜,以進做兒子的本分,反而挑起事端,說我母親貪財肮臟,這豈是忠誠者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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