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抓了褚家人,這和原家有甚麼乾係?用得著你們原家放火?其彆人都在甚麼處所?”
陳湯聽了就看苟參,苟參說:“綁了,堵住嘴。”
以苟參對原家的體味,僅僅一個原賢就是口蜜腹劍的人物,以是原家固然和褚家是聯婚,但必定不但單會為了一個褚家的褚新平就出動聽手來放火拆台,很能夠是原家早就想給本身製造些費事,以是乘此機遇搞事,也能夠嫁禍在彆人身上。
“子公兄,本官再說一次,治安捕盜是縣尉分內之事,你如何做,本官是不管的。”
褚新平自從被陳湯帶回後就被扔在監獄裡冇人理睬,這會晤了苟參還滿不在乎,想想本身實在也冇甚麼事,就當被他詐了一句,當即回敬:“縣令此話何意?想我褚家在穎水縣、在潁川郡也是詩禮望族,我家下人做錯了事,我情急和縣衙人動了拳腳,不大抵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