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得儘快把這小丫頭嫁出去,周楠心想。小蘭剛滿十二歲,雖申明朝女子多是十六歲才許人家。可女子是賠錢貨,貧民家的女兒十二歲結婚生娃的也不鮮見,在家裡多養一天就要多吃一天的飯。
梅員外在發財以後在城西購了上千畝良田,但是,他畢竟是水上人家出身。暮年吃了很多苦,發財了天然要享用享用。是以,就將宅子起在城裡。城外則留了這幾家莊丁看管耕作。
周楠一看信,還真猜對了,周楊天然是深恨他這個俄然鑽出來爭產業的。但是,前天和女兒進城見到周楠的威風以後,這個周楊就留了心,找人探聽。這一問,才曉得自家兄長現在在縣裡已經行市了。承發房師爺,排名在知縣、縣丞、主薄之下,算是衙門裡的第四五號人物。
這邊,小蘭燒了水泡了茶過來。見伯父已經睡著,輕手重腳地將一襲大氅蓋在他身上。
周楠:“鄙人周楠,本日得了縣尊之令前來你村改農為桑,但願你們村的人能夠共同。”
話音剛落,人已經不見蹤跡。
想到這裡,頓時沮喪。
以小蘭煮豬食的廚藝,估計是不成的。本身每月才幾兩銀子的支出,除了兩口兒的吃用還得贍養這個小丫頭到出嫁,殺了我吧!
“千餘畝,你開甚麼打趣?”楊有田禁不住叫出聲來。先前聽賤哥兒帶來的信說叫他挑十幾個青壯,又要帶上繩索和鐮刀,心中覺得周楠叫他們下地,估計也就是鋤草施肥一類的活兒。像他們這類熟行,拾土耕作一日五六畝當不在話下。一千畝,站在地頭,一眼都望不到邊,跟彆說乾活了。
固然有了計算,周楠卻也曉得本身這個打算有極大的縫隙,心中沉重,不覺多喝了兩口,走起路來頭重腳輕。
周楠將信收起來,看了看麵前的小蘭。心中又是氣惱又是無法,前人自來有長兄當父這類說法。也就是說,身為兄長,如果父母歸天,你就要扮演一家之長的角色,承擔起該承擔的任務。既然周楊將女兒拜托給本身,如果本身不肯,那是要被世人唾罵的。
喝道:“還不去燒水?對了,等下去內裡割十斤肉,買一罈子酒,煮十幾小我的飯,你行不可?”
“見過周師爺。”楊大舅子對周楠這個一貫冇有好感,雖說妹夫比來在縣中甚是風景,但他的態度一時還竄改不過來:“人都來了,敢問有甚事需得我們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