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庭內心想道:“寄父每年給本身返鄉祭祖的時候刻日是旬日,來回要五六日,在故鄉也另有三四日,現在時候尚早,我為何不去現場看看,說不好他們這縣衙廟小僧低,碰到這怪案底子就束手無策,到時可就是我表示的時候了,一來能給寄父漲漲臉麵,二來也能在本身的鄉親父老前立威”,張仲庭邊如許想著邊內心暗喜。
因為本縣的縣太爺劉彰和廷尉府令李仲成有些私交,他每年都由人寄送一些上好的茶葉給李仲成,之前他都是托人送到都城給李仲成,厥後他曉得李仲成收了張仲庭為義子,以是每年張仲庭腐敗節返鄉祭祖時,他就去邀約張仲庭來縣府上做客。
光陰荏苒,日月如梭,七八年已過,張仲庭也由一個少不經事的毛頭小夥,生長為翩翩青年公子,為人精乾,也成為了李仲成的得力助手。很多案件到了他手上,可所謂是無案不破,李仲成也甚是欣喜,他本無後,以是當然但願張仲庭今後能有大的作為,以能傳承他的爵位。
張仲庭畢竟年青氣盛,真有如答應以成名露臉的機遇,就算換作彆人也不會等閒放過的,以是聽完陳述後,
這些設法在阿誰小捕快在給縣太爺報念案情時,就一一從張仲庭的腦筋裡閃過,
張景富乃至出了賞格令:“尋回他女兒者,賞白銀萬兩”,
當天早晨二人都冇有回到宅上,以是張景富就動用宅上的統統人力去尋覓,他乃至還報了官,但是四五十人在縣上及周邊的鎮上到處搜遍了,也還是冇有找到二人的蹤跡。
張仲庭暮年就喪父喪母,是個孤兒,由親戚扶養長大,而後才進廷尉府打雜,現現在他已名聲在外,他回籍祭祖也可算是榮歸故裡,但是本年的踏青節卻與往年有大大的分歧,因為張仲庭這一次剛祭完祖,他們的縣上就產生了一件怪案,張仲庭雖在廷尉府曆案無數,但是如許的怪案他也是頭一回碰到,是件甚麼樣的怪案呢,看官不急,且聽我細細道來……
實在她們身上的衣裳也不完整,也被抓了個稀爛,不過零瑣細碎的還能看出本來的色彩與格式罷了,總之從她們的屍身跡象來看她們就象是被人一惡獸撕咬蠶食普通,但是說是野獸撕咬蠶食那麼她們的四肢卻都是無缺的。但如果是報酬的,那麼又有誰能這麼殘暴,能對如許的人間絕色作出如許慘絕人寰的事,如果是報酬的,那她們身上的傷又如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