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這就是高頌誌最後會娶她的啟事。她本覺得她會跟高頌誌過上十幾年後再分離,當時她的髮廊也該開分店了,錢也該賺得能夠了――但她冇想到她的耐煩這麼差。
方域第二天就去大學找秦青用飯,吃了中午吃早晨,早上還給她送早餐,熱熱乎呼的粘了一個禮拜,粘得秦媽媽週五來接秦青回家,方域纔算是治癒了本身。
也怪趙蘭山挑鄙人午兩三點的時候來。這時高頌誌的小老婆不在,人家上班去了!大夫也查過房,病房裡一個來探病的都冇有,趙蘭山連走都冇體例走,隻好如坐鍼氈的聽高頌誌說話,一向聽了一個多小時,大夫來了他才逃出世天!當晚就去找方域吐糟了。
秦青的眉頭這才鬆開,道:“本來是高頌誌的老婆嗎?高頌誌在她身邊跟著呢。”既然是伉儷,聽趙蘭山說豪情還很好,那就不消擔憂了。
恰好有個合適的。臨村有個女人是個傻子,固然人傻,但也會乾活,會本身穿衣服用飯,他們想把這個女人嫁給高頌誌早死的大哥,讓高頌誌跟這個女人生個孩子,當作是他大哥的孩子。
此時嵩清才明白,高頒誌早就防著她了!怕她在他身邊待不久,就用這個髮廊來栓住她。他的心機,她是鬥不過的。
如此,她熟諳了高頌誌,成了他的女朋友,最後更跟他結了婚。
方域笑罵了句,帶秦青去了。
以是週末兩天她連方域的電話都不敢接,資訊也不敢當著媽媽的麵看。與此同時,她上廁所的次數突然增加。
方域和趙蘭山都不舒暢,聽了高頌誌的過後,冇人能舒暢得起來!因為是熟諳的人,以是他的事特彆輕易感同身受。
哪知高頌誌推他的手,搖點頭:“不消……”
十五歲的高頌誌在父母的哀告下承諾了,今後他每週末回家一趟,跟阿誰傻女人生孩子。三年後,高頌誌以高分考入大學,離家走了,而此時他的“兒子”兩歲了,長得又壯又胖,除了不會叫人以外,看起來非常安康。當然,他是高頌誌的侄子。
嵩清想過很多體例,她想找個更好的店麵,但不可!她的店已經在這裡開著名譽來了,搬場很能夠店就會死!而隻憑她,在這裡乾不了幾年,很快就會被人趕走。至於她想把店轉回給本身,高頌誌分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