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分類中所采納的法則,並且考慮一下遵循以下觀點所遭到的困難,此觀點便是,分類或者表現出一種未知的締造打算,或者是一種簡樸的打算,用以表白凡是的命題並把相互間比來似的範例歸類。大抵曾經以為(當代就此般以為)決定餬口風俗的那些布部分分,以及任何生物在天然構成中的普通位置對分類有非常大的首要性,這類設法是不對。冇有人以為老鼠和鼩鼱、儒艮和鯨魚、鯨魚和魚的外在近似有如何的首要性。此種近似,固然如此密切地和生物的統統餬口相連接。但隻被列為“適應的或同服從的性狀”;對於此種近似,今後再來切磋。
我們看到,博物學者詭計遵循所謂的“天然體係”來擺列全數綱內的物種、屬以及科。但是這個體係的意義安在呢?一些作者感覺它僅僅是如許一種計劃:把最類似的生物擺列在一起,把最不類似的生物分離又或是以為它是儘能夠瞭然地表示普通命題的報酬體例--用一句話概括比如全數哺乳類所共有的性狀,用另一句話來概括全數食肉類所共有的性狀,再從另一句話概括狗屬所共有的性狀,然後再加一句話來全麵地概括統統種類的狗。該體係的妙處及服從是無庸置疑的。
究竟上,在博物學者停止分類事情時,對於認定某個群的或是擺列統統特彆物種所用的性狀,並不重視它們心機的代價。假定他們找到某種差未幾分歧的為很多範例所共有的,但不被其他範例所共有的性狀,他們就把它當作一個有非常高代價的性狀來利用;假定為少數所共有,他們把它當作有次等代價的性狀來利用。一些博物學者明白地以為這是合法的原則,並且冇有哪一個像出色的植物學者聖·提雷爾那樣明白地如此以為。假定常常發明多少種微細的性狀老是合在一起顯現,即便它們之間未發明較著的聯絡紐帶,也將給其以特彆的代價。在大部分的植物群中,首要的器官,比方說運送血液的器官或是給血液運送氛圍的器官,又或是滋長器官,倘若根基上是分歧的,它們在分類大將會被當作為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在一些群裡,全數這些最首要的生命器官隻能夠供應非常主要代價的性狀。如此,就像近期米勒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