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赫曾經戀慕過無衣的天賦和才調,而現在,他們的人生卻走上了完整分歧的門路。他這個被讚很有天賦的人,已經臭名昭著,而他這個一向儘力的人,才真正站到了頂峰。
他的眼神暗淡而怠倦,彷彿落空了朝氣。他的身材衰弱有力,皮膚慘白,手指纖細,另有些變形。他的神采已經閃現出光陰的陳跡,他的容顏衰老得超乎平常,彷彿經曆了數十個世紀的滄桑。
在燒燬的小旅店裡,無衣單獨坐在一張古舊的木質桌前,桌上的電腦裡就存著他嘔心瀝血三年才完成的自傳。他謹慎翼翼將這幾十萬字倒入了本身的手環中,設定在將來某個時候主動上傳收集。他如許做並不是為了著名,而是為了將來的本身還能再看到這本小說,再體味到現在本身的這般表情。
他的思路回到了疇昔,回到了阿誰曾經充滿胡想和但願的年青期間。他曾具有胡想也具有過溫情,他曾沉迷過,也幡然覺悟過,他曾追悔莫及,也已豁然過。
是時候該分開了吧,無衣舉起右手,翻開手環,在上麵找到了明赫的名字。明赫是他在這個世上獨一需哀告彆的人了,也是貳心中僅存的牽掛。他們曾經是一對在舞台上熠熠生輝的明星火伴,但現厥後,他們走上了分歧的門路,現在的無衣躲在這個燒燬的旅店裡,偷偷地寫下本身的故事。而明赫卻一向在追逐著本身的胡想,在他鐘愛的演出行業中不竭攀登更高的頂峰。
他不再戀慕明赫的對峙和勝利,因為他曉得,他已經具有了本身的光芒。他的故事,他的經曆,他的感悟,這些纔是真正屬於他的,是他生命的意義。
在無衣重新投入餬口的那一刻,他感遭到了一種激烈的生機和勇氣。他曉得,他具有的不但僅是重生的才氣,更是對生命的酷愛和器重。
無衣並不曉得他的故事終究會如何被世人接管,也不曉得本身的名字是否會被人們銘記。但他曉得,他已經極力了,他用心寫下的每一個字都承載著他的感情和回想。
無衣閉上眼睛,回想起疇昔的舞台,那些熱烈的掌聲和光輝的燈光。他也曾受萬人諦視,站在閃亮的舞台上,永久是世人諦視標核心,但現在,他隻能在這個燒燬的小旅店裡冷靜完成本身的故事。
在無衣回身拜彆的那一刻,小旅店裡的陽光照亮了他留下的筆墨,窗外的風悄悄吹拂著那些紙頁。統統被他拋在身後,永固在時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