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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在當時的大烈王朝,官員的品階及權職漫衍,根基上是如許安排的。起首,從最小的鎮一級彆開端,一鎮以內設一鎮主,然後再設一衛長,鎮主拿的是正七品的俸祿,掌管一鎮之權政。而那鎮衛所長,拿的是從七品的俸祿,統管鎮衛所內的五十名衛兵,幫助鎮==主保護鎮內的治安犯法案事。
因為大部分的領主以及藩王,他們老是喜好把權力把握在本身的手中,以是,像青江郡的涼王,在他的郡內底子就冇有設立輔郡和總兵,因為像那種狐疑比較重的人,是不敢等閒將這麼大的權力交給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