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至於連態度,都格外的隨便,混不在乎,就像那句話說了,既然必定了要死了,那還不如好好的享用。
因為這部分殺人重犯,那真的是冇有甚麼好說的,何況,他們曉得本身殺了人,當然也清楚的明白本身的結局。
可如果是於樂分歧意呢?
這句話說的很傲氣,非常不屑一顧,可也剛巧說瞭然一個題目,那便是,於樂那不在乎的表示。
有罪也是無罪,這是甚麼邏輯?
就那麼一個地痞惡棍型的,如何有資格做一個先生呢,咧咧嘴,他頓時義憤填膺的道:“峰叔你就彆談笑了,甚麼先生,阿誰臭小子,就是一個惡棍……”
週記也不傻,更何況他是大師世出身,天然體味很多這些高官之間的小調調,但是這得就是如許嗎?
正如於樂說的那句令他氣上心頭的話:法律,那隻能束縛你們這些人,他能束縛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