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走了十幾分鐘,我們在樹林間一個小小的水池邊上停了下來。
樹林裡有野生補葺的巷子,鵝卵石子鋪製的,硌著涼鞋薄薄的鞋底,很舒暢。本來樹林裡有吊掛的路燈,但是現在都冇有亮,天上是半月,月光還算敞亮,透過樹木的枝葉班駁地灑落出去。
“為甚麼……”我終究有些耐不住,想要問問她,為甚麼要帶我到這裡來。但是就在我們的腳踏入荒草的那一刻,我俄然呆住了。
我們就如許走了大抵有半個多小時,走到了都會邊沿的一個郊野公園裡。
不過這個處所,我隻是傳聞過,曉得它的存在。來到這個都會半年了,我還冇有甚麼機遇到這邊來過。
應當如何對她解釋這統統呢?她應當會有所發覺的吧,畢竟她的實在影象留在夢境裡了,而第二天全天下不成解釋的異狀,必然會激發不一樣的遐想。
冇想到麋集的樹木中間,還能有如許一片小小的水塘。水塘不是野生修的,冇有砥礪的陳跡,是冇有裝潢的野生味道,以是水源冇準是來自於地下。看得出,這四周必然是人跡罕至,因為到了這一帶,連路都冇有了,我們都是踏著草漸漸地進步。
合歡俄然進步了一點聲音,說:“這不是無謂的事情,明天我找你來,就是想對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