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警官,餘生請多指教_(二百零四)狗咬狗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林珊珊點點頭,甚麼都冇有再說,她想,那就統統順其天然吧。

她哥這纔想起本身mm是乾差人的,悄聲跟mm告饒:“莎莎,幫幫我,這婊子甚麼都乾得出來。”

見吳煜冷著一張臉壓根不理睬她,她曉得是本身之前那番話獲咎了吳煜老婆,又看向林珊珊,轉而向林珊珊要求道:“姐姐,之前是我不對,是我打動說錯了話,你諒解我好不好,念在我年紀小,能不能不要再跟我普通計算了?”

這是多大的臉,把人都當傻子呢?

渣男一聽差點被氣樂了,都這個時候了,這個蠢女人竟然還想從本身這裡再撈一筆錢,這是真當他蠢呢?還是他臉上寫著提款機三個字?

吳煜斜了她一眼,不覺得然:“我們又不是不能生,乾嗎收養彆人的孩子?再說了,不是你生的,我纔沒興趣幫彆人養。”

罵歸罵,還是悄聲問了一句:“你肯定她肚子裡的孩子真是你的?”

林珊珊語塞了半晌,回了一句:“那萬一我真的不能生呢?”

吳煜神采陰鶩地橫了她一眼,攬著林珊珊徑直分開了。

“你不需求有任何的內心承擔,不管你能不能生,想不想生,那都是順其天然的事情,不消強求,也不消有任何的壓力,我愛的人是你,要和我過一輩子的人也是你,你纔是最首要的。”他這麼說著,用額頭抵著她的額頭,與她目光相對:“聽明白了麼?”

金莎決定袖手旁觀了。

能不能建立,那又是彆的一說了。

和那些娶老婆隻是為了傳宗接代的男人分歧,他娶她是因為愛她,想和她過一輩子,孩子隻是他們愛的結晶,自但是然水到渠成的,而不是結婚的底子目標。

彷彿是被吳煜阿誰神采給嚇到了,直到兩人走遠了,孫曉纔回過神來,這時就瞥見阿誰曾經對她千疼百愛的男人正用厭憎的目光看著她。

第二,及時報案,保備案發明場。因為一旦報警後,警方的法醫會停止呼應的查抄與提取證據,以證明犯法懷疑人的犯法行動。以是必須是及時的報警,但是,他們最後一次產生乾係都已經是在幾天之前了,應當不成能另有現場,告強姦是必定冇戲,頂多就是她哥是有夫之婦跟對方產生分歧法乾係,對方一口咬定本身不曉得她哥已婚,告她哥重婚甚麼的。

她俄然從身後抱住吳煜,將頭抵在他的背上,動情地說道:“吳煜,我感覺嫁給你是我這輩子做得最精確的決定。”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