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如果存有滿鬥的粟,成貫的錢,箱子裡有完整的衣服,那麼就冇人敢閉眼睛睡覺,一旦防備稍稍鬆弛,就會“白刃加頸矣”。
大災下,治安混亂,盜賊簇擁,淄川則更加動亂:“六郡皆患饑,淄兼患盜。自冬警盜,邑無寧村,村無寧日”。
1、史乘中有關水患的記錄是如許的:“四十二年蒲月...東阿、江陵...大水...高山水深丈餘,民舍傾圮;青城、陽穀...陸地行舟.十一月...濟南府屬大水。”
過了好久,新的貨幣還是冇有發行,“攜千錢並不能糴升米,膠、萊間多有抱錢而餓死者,高低官又酷刑驅迫.”。這裡指出了朝廷推行新的貨幣政策是減輕天然災害的首要啟事,天災加上**使得百姓隻能以“殼倍焉”的糠充饑,處於社會底層的乞丐“即糠秕亦不能嗟來之”。
4、按照史乘的記錄,在這緊急關頭,朝廷仍持續推行新的貨幣政策:“四十一年,以循舊製改輕錢,私鑄複起,新舊錢暫兼行,新錢千準銀一兩,舊錢準七錢,然私鑄竟不能止。”
百姓們走投無路,“雖生亦忘情”,現在也顧不得家屬親情伉儷情深。本身家人餓死卻置之不顧者有之:“或偕口俱出,死其一,行矣不顧,屍橫路衢,無嗚哭者。”拋兒棄婦者有之;賣兒鬻女者有之:“至是人益賤,垂髫女才易鬥粟。”
新貨幣政策對大災中的百姓來真是雪上加霜:“而錢之選也苛。先是官諭:市中雜錢,姑從民便,都中新錢下,不準複行矣。”買賣的人都很怕這項政策,“非昔日官錢斥不消”,又有私鑄者將官錢一毀為兩,是以普通的貨幣暢通遭到了嚴峻影響。
社會財產急劇減少,又分派不均,導致“盜又益多”,“或至四五十報酬族,放火燒村舍,殺人行淫,罔不至”。
“四十二年蒲月...昌邑、掖縣淫雨害稼;高密淫雨彌月,禾稼儘冇。八月,鄒平大雨害稼;齊河淫雨四十餘日夜...濰縣、平度淫雨害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