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雷神_第71章 為你寫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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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又是哪獲咎人了?”

雷峰拆開包裹,取出國產“胡想”條記本。

“萬幸我這明星身份,不然老媽隻肯給我五百......”

雷峰拿著鼠標,隨便瀏覽@他的留言。

但這些,雷峰都回絕了!

一篇百字不到的微博。

不過可一不成二。

更有大量的人,@了雷峰...

他現在缺錢,但也不是急需不成。

雷峰有些戀慕。

業內有如許一種觀點,即CEO的感化,不是去尋覓機遇,並且反對機遇。

微博答覆以及@資訊中,罵人、踩呼人、笑人的言語,的確鋪天蓋地,饒是雷峰臉皮不薄,也有些蛋疼。

“終究能夠下本身喜好的小片片了!”

對於很多企業的CEO而言,就是每天放在他麵前的一本本企劃、一個個設法......這個天下上,從不貧乏點子,就如好萊塢腳本庫裡,永久存放著無數腳本,但隻要極少數的人,才氣將其潛力發掘出來。

“25673!――哈哈,粉絲數已經衝破兩萬五,真算起來,我這個號起碼也值千百塊錢了!”

主觀上的東西,亦常常意味著不成肯定性!

登岸微博,雷峰瞄了一眼粉絲數,心中暗喜。

他現在看似成了入線藝人,但三線評比已疇昔幾天,彆說甚麼告白、代言,就是那種小型或小我商演,都冇人找他!

不過想了想,雷峰籌辦先寫首詩,起碼先證明本身是有文明的......

但創業之初,b2b形式冇人曉得嗎?當初馬雲拿著b2b形式的“中國黃頁”,多少人當他騙子!

或者,雷峰若以詞曲創作人的身份,這些公司也非常情願簽下;乃至,另有公司請雷峰為其下藝人寫歌,代價以單曲來算。

“冇有承擔的少年們...”

蘇道長,原名蘇三省。

“哎喲臥槽,發明個重量級人物!”

“我做音樂有些年初了,一向感覺做音樂就像做人,對於一個歌手而言,歌曲就是我們的臉麵,可現現在有些人連臉都不要了,穿戴打扮像個二流子,所作歌曲低俗、冇文明,的確是對音樂、對民氣靈的一種輕瀆和糟蹋!”

“謔,這麼多人罵我...”

“八...盼...”

歌曲版權這一塊,雷峰是不會放的!

通篇未曾提到雷峰。

這不比當初的“天機”!

對於雷峰而言,歌曲這一塊,是他能夠完成的,以是誰也彆想搶;而“天機”中的那些乾貨、點子、創新,說到底,雷峰自認冇法將其變成真正的作品,以是扔出來涓滴不感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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