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紅先是叫李欣拿出證據證明那兩個億是她本身借來的,接著又提出叫李欣持續留在公司,恩威並施的意義在較著不過了。
要曉得,李強和李家親戚之前和李欣爭奪公司節製權的時候,袁紅但是甚麼都冇做。
他之前給李欣錢,讓李欣處理公司的費事,底子就冇考慮過會有明天這一出。
如何證明?
想到這裡,李強和李家親戚都暴露恍然的神采,很明顯,這些人冇想到袁紅會來這麼一招。
特彆是袁紅在說出叫李欣拿出證據,證明那比錢是他借給李欣的時候,其目標就算是傻子也能看的出來。
畢竟,李欣底子就拿不出來證據證明那筆錢是她本身借來的。
而袁紅阿誰時候甚麼都冇做,恰幸虧李欣處理了公司的費事後,纔拿出了遺言。
當然,這是李強這些人自以為,袁紅比李欣好對於,最後能不能從袁紅手中搶到公司的節製權,李強也不曉得。
以是,葉天明不需求再去問產生了甚麼事,已經猜到了大抵。
而李欣,俏臉一變,再次看向袁紅的眼神中,明滅著粉飾不住的氣憤。
無恥!
“大嫂說的冇錯,想要錢,那就拿出證據證明那筆錢是你借來的,不能空口無憑一句話,就讓公司把錢給你吧。”李鞏固然對袁紅的心機很顧忌,不過還是站在了袁紅這邊。
太無恥了!
固然李欣已經猜到了答案,但她還是問了出來。
李欣是合法擔當人,隻要把李欣的擔當權打消了,李強這些人纔有機遇去爭奪產業。
李欣想要否定,但袁紅說的冇錯,任何人的情麵,李欣都不想去欠。
在曉得葉天明給本身的那張支票是真的時,李欣第一時候給葉天明打電話,約對方見麵就是想要把錢還給葉天明,或者給葉天明打欠條。
迎上葉天明冷酷的眼神,袁紅並冇有表示出任何的不滿或氣憤,反而對葉天明笑笑,說道:“葉先生,你來的恰好,我正籌辦叫李欣給你打電話,叫你過來講一下那筆錢的事。”
李欣拿不出來證據證明,葉天明給她的兩個億,就和李欣冇有任何乾係了,那是屬於李家公司的。
至於袁紅拿出的遺言,葉天明不消看也曉得,必定是假的。
並且,這筆錢已經到了公司的賬戶,這個時候如果冇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這筆錢是李欣從葉天明那邊借來的,豈不是申明這筆錢,就是屬於公司的?
葉天明之前到公司來的時候,也冇有拿出任何的字據。
袁紅說著,看向俏臉丟臉的李欣,笑著說道:“小欣,我記得你最不喜好欠彆人的情麵,冇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