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爺,嫁奩確切都在,衣衫鞋帽,簪子銀釵,就連鞋子都一雙很多。少的東西和這位太太說的一樣。”縣令家的劉媽媽也給姚母作證。
“哦,這個時候到承認去過溪邊?承認那承擔是我妹子滴珠的了?承認那張大的看到的被承擔的人是你們兩口兒了?”周少溪冷著臉諷刺道。
“我們冤枉啊老爺。小的說的句句失實啊!這東西確切是在溪邊撿到的啊!”潘家兩口兒嚇得冒死給李知縣叩首。
“冇,冇有。如此丟人之事,小的不敢讓人曉得。”潘父說。
“因為這事,家裡冇體例臨時去縣上買了一雙淺顯繡花鞋代替。你都忘了嗎!這雙繡花鞋可不在嫁奩票據上!我問你,這雙鞋現在去了那裡?”周少溪盯著潘家二人詰責!
李知縣一聽對著潘母說:“既有證人,你認是不認?”
“既然鞋不見了,那定是我妹子投河時帶走了!你的辯白自不建立。你另有何話說!”姚乙待周少溪問完,又疇昔幫腔。
“陪嫁這麼多,這潘家也冇對人家女人好,真是冇知己。”圍觀大眾本著樸實的代價觀對著潘家兩口兒指指導點的說,那二人更覺抬不開端來。
“潘某,此人證物證俱在,你們還不承認害了我的女兒!”姚父指著潘父潘母就罵。
“他二人說得有理。姚滴珠如果是將你們打傷就跑,到你們醒來已疇昔大半天了。甚麼東西在路邊還不被人撿走。那尋死之人另有表情管本身的東西丟不丟?”李知縣感覺周姚二人說的甚有事理。
“哼,潘某,你不必在此巧舌令色。你不知本身已經暴露了馬腳!”周少溪俄然一個嘲笑,對著李知縣磕了個頭說:“請彼蒼大老爺為我們做主。我妹子嫁奩票據上鞋雖是一雙很多,潘家就順勢編出這番辯白。本日全部庭審,都是我們發明甚麼你就辯白甚麼。但是潘家可不曉得,這嫁奩票據上對的鞋是冇少,但是不代表你這番說辭就對!”
“那你們可受傷?”李知縣又問。
“再說你們二人這是承認看到姚滴珠投水了?你們知她投水又為何不呼救?為何不告訴起孃家,反而擅自將東西帶回家?姚滴珠金飾俱在,申明她出逃時乃至惶恐都未梳洗。是不是你二人追逐兒媳隻水邊,逼其走投無路欲跳水逃離,你們見死不救?”李知縣還發散思惟,本身又捋了一個故事線出來。
如果說有誰對這個成果不歡暢,那隻要三小我。頓時要蹲笆籬子的潘家兩口和仇公理。
“你這個混蛋!既然發明滴珠跳河,為何不及時找人施救!這都疇昔快一月不足,就算到當時不死,現在也無半點朝氣!”姚父看他們不再抵賴,便開口罵潘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