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悄悄打甚麼架,現在這社會架可不是隨便打的,打贏了下獄,打輸了住院。”他跟王雨涵說得話是一模一樣。
過了半個小時擺佈,王警官喊我們出來,對我們說道:“對方現在鬆口了,說兩名傷者住院費、營養費、誤工費、精力喪失費一共要八十萬,才氣夠不告狀。”
實在八十萬對我現在來講也就是兩、三年的人為,我當然也能夠找王雨涵輕鬆地借出八十萬,但是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
我邁著沉重的法度,跟從差人來到了拘留所。
“不可,不管如何都得拘留的,其他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你將這事情轉頭奉告我爸媽後,你就先回武漢,等我出來後就去找你。”
但是,我曉得現在悔怨已經太晚了,我必必要為本身的行動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