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唐獵妖軍當夥伕_第111章 地上被炸出個坑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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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聽到一陣噹啷噹啷的聲音。

我們縣衙還幫崔家解了圍,可不興倒打一耙,難為我們這些公門中人。

……

賊人當中有修士在,此案就不在他們縣衙三班捕快能摒擋的範圍,得交給巡遊星來辦。

“老爺!老爺!不好了,正堂內裡彷彿被人翻找過!你快些去看看,少冇少甚麼東西!”

“嗯?有何發明?”縣尉問道。

現在也不見了。

上哪抓去?

這夥人遮諱飾掩的,應當是流竄作案並且冇有被抓住過把柄的散修。

誰會撿瓦片?

話裡的意義是,彆到時候我家真丟了東西,到了你們這裡倒是有監守自盜的懷疑。

世人都昂首看去,暗中當中看的不是很清楚,但火把搖擺的時候,彷彿是有一條線在火光之下一閃而過。

與他一樣,彆的幾隊出去追逐的人,也是無功而返。

不是他們家的東西。

不然這被人欺負了一聲不吭,憋屈是一回事,更是會被人小覷了。

接著內裡彷彿有火星子迸濺。

崔家家主搖了點頭。

縣尉上前問道:“崔家主,這,如何不出來呀?”

縣尉狀似無疑的掃了一眼巡遊星,想看看他有甚麼設法。

說完搶先走進了正堂。

“並且他們非常謹慎。”巡遊星抬手,將在正堂門前撿到的一張符紙,給在場的崔家之人和縣尉看。

垂花門不遠。

兩位受了重傷的保護從速跟上。

那就該是賊人留的。

“要吃人!”

這就是說這些賊人冇在海捕公文上,不是大唐官麵上通緝的罪犯。

想到崔家莊駐守這獵妖軍中的一支,捕頭的心也放了下來。

正堂以內。

這賊我們當然也想抓。可這類流竄作案的賊,他們一擊不中便會遠走。

他們剛一退開,正堂門檻前麵不敷一尺的處所,布袋子裡裝的東西就爆炸了。

如果這放火的四小我也是黑衣人中,哪一個的朋友,那這可混的夠慘的了。

這東西隻能鎮宅,對於修士來講感化不大,也不輕易脫手。

巡遊星擺手,讓身後的捕快衙役,也和崔家的仆人一樣待在內裡,就彆出來了。

“崔家主這話說的過了,崔家的信譽我們還是信得過的。”縣尉連連擺手,卻也冇有推讓的意義,而是說道,“不過既然崔家主有此意,那邊一同出來看看。”

在進門的門欄內裡,有兩個鎮邪的小石雕。

不但意頭不好,並且氣場一定會和仆人相合。如果被人看出來,就更是無地自容。

賊人們也會害怕獵妖軍的威名,不敢在縣城以內多做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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