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另一隻手伸過來,死死抓住他的右手手腕。
林馥硬邦邦的說:“我不想理你,殺人犯。”
最後一個字的調子驀地拔高,少年朝神甫撲了疇昔,試圖將匕首刺進對方身材裡,但是他邁出去左腳卻邁不出右腳,他揮出右手,左手就不斷閃他耳光。
卷卷轉過身來,看著站在她身後的那小我。
這笑聲,又歡暢,又痛快,又純粹。
“你胡說!”少年吼怒一聲,將手裡的匕首對準了他。
“最奇特的是這兩具屍身。”卷卷說,“你不感覺他們太潔淨了嗎?”
她又低下頭,看著地上的屍身。
“以是你感覺本身應當代替他。”神甫悄悄道,“你跟曹民一樣,都想殺了我們,殺了林馥,成為這具身材獨一的安排者,對嗎?”
“不,我是。”少年冷哼一聲,“你們看到的林馥是假的,我纔是實在的林馥。”
“這不是理所該當的事情嗎?”少年咧開嘴,笑了起來,神態間,帶上一種少年人特有的自視甚高與傲慢,“你看看他都做了些甚麼?他小時候本來是想當個球星的,如果他對峙己見的話,他家裡人不會分歧意的,但他連儘力都不肯儘力一下就放棄了!以後家裡人叫他學鋼琴他就學鋼琴,叫他茹素就茹素,叫他每天都十本書他就不敢隻讀九本,他這麼逆來順受的了局是甚麼?是他爸爸越來越少回家,他媽嗎當著他的麵跟彆的男人卿卿我我,最後被戀人綁架,連他本身的命都要搭出來了!”
他一邊說,一邊快步走來,右手扯下胸口的玫瑰十字架,刺進卷卷的脖子。
卷卷悄悄聽他說話,直到他把話說完,才喃喃一聲:“本來如此。”
卷卷笑了起來,這話可冇甚麼壓服力,光從表麵上來看,他們都不是同一小我,他跟林馥固然差未幾年紀,但是長相淺顯,眼神飄忽不定,皮膚不大好,臉上長了很多芳華痘。
“但你最仇恨的,是林馥。”神甫悲憫的看著他,“你仇恨他的麻痹不仁,隨隨便便就接管了彆人給他安排的人生,丟棄了本身的全數興趣,愛好,胡想,尋求……他丟棄了你。”
地上趴著一個男人,身上甚麼都冇穿,後腦勺咕嚕嚕的冒血,血流在地上,像一塊不斷變形的紅布,不斷變大變大再變大。
以後,他緩緩將少年放在地上,俯視他的麵孔。
“你不是林馥。”她看著他說,“又或者說,你隻是林馥的一部分……你是他分裂出來的品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