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如果李察被選,歐洲冠軍盃聯賽勝負、奪冠獎金仍然會直接分派給各大俱樂部,但是,歐洲冠軍盃和歐洲聯盟杯的紅利,將會分出一部分來,遵循歐洲國度插手歐洲賽事的俱樂部的多少、影響力來多分出一部分來,作為給該國度的嘉獎。獎金一旦發下去,該國足總也好、足協也好,不管他們用這筆錢乾甚麼,歐足聯都不再過問,馳名義就行,就算你以培養青年球員的名義私吞,歐足聯也不會去管,你們國度的廉政部分是否過問就不是歐足聯能參與的了。說白了,蠅頭小利,但是這點蠅頭小利對於足球並不發財的歐洲小國來講,那但是一筆钜款;其次,放權,不是有很多朱門俱樂部仗著國際影響力和該國的足協、足總對著乾嗎?辦理者有不能完整扼製俱樂部不參賽,因為人家要打歐洲賽事,你總不能攔著俱樂部為國爭光吧?那好,給你權力,李察決定賜與本地辦理者一個名額的否定權,比如英足總,維斯曼隻要將選票投給李察,那麼他將會在李察上任以後具有一票反對權,他能夠讓不聽話的俱樂部退出歐洲賽事,比如伯利拿了冠軍,英足總因為違紀不答應伯利參賽,那麼好,英超聯賽的第五名補出去,伯利將被扼殺!這個權力可具有絕對的吸引了,會讓辦理者具有絕對的霸權,很能夠形成足球行業的**,但是李察現在必須這麼做,隻要登上了歐足聯主席的寶座才氣漸漸變動;最後,球員反對權。如果不是俱樂部獲咎了你,而是球員,辦理者仍然具有反對權,能夠直接在海內製止球員參與國際賽事,看哪個球員還敢紮刺。
這回李察有點頭疼了,歐洲具有投票權的人一共有52個,他隻要拿到27票才氣穩**勝券,他曉得本身的敵手也必定在歐洲不斷馳驅,停止著檯麵下看不見的買賣,本身也不能扯著嗓子拿錢砸選票……以是,李察製造了一個亂局,他要趁亂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