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加班時候長以外,更讓我冇法忍耐的是,因為櫻之廠是計時人為。廠方包管最大限度壓迫工人在勞動時候內所締造的效益,明白規定,全部衝壓三科近千人獨一五個離崗證。在事情時候內,即便是任務加班時候,如有工人去洗手間或飲水台都必須持離崗證,每天離崗次數不得超越兩次,每次不得超越五分鐘,不然就被視為曠工被罰款10元到50元不等。為了不被罰款,我和很多人一樣,甘願口乾舌燥也不敢多喝水。如許刻薄的軌製,想想都會讓人堵塞!
我之前一向天真地以為,深圳的《勞動法》貫徹得東莞完整,現在才曉得,這裡的所謂完整實際上和東莞一樣,劃一於一張廢紙!想想便也豁然,根基人為低,隻要加班才氣多掙點錢。《勞動法》卻又規定不讓加班,這本身就很衝突,對於一個衝突的政策,如何能履行下去呢?
我原覺得,深圳比東莞的打工者處境要好很多,現在才曉得,兩個都會對待打工者的態度的確如出一轍!從一個都會到另一個都會,從一個工廠到另一個工廠,我的處境冇有任何竄改,我不曉得,如許的餬口,還要持續多久?
住在我四周的幾個女孩也紛繁擁戴起來,同時把討厭的目光轉向我。自知理虧,我連水桶都不勇於拿了,趕緊爬到床上,和她們拉開必然的間隔。
錢萍美意腸提示我:“海燕,不是我說你,你好象不太講小我衛生。這可不好。天這麼熱,要多洗衣服勤洗頭啊,免得彆人說我們四川妹子臟。”
開端幾天還行,但三兩天過後,衣服穿在身上,總感受粘乎乎的,色彩也發暗發黃,象冇洗潔淨似的;冇有放牙膏的牙齦常常被刷破,一張嘴就暴露一些紅紅的牙肉,要多噁心有多噁心;洗沐時,常常把身上的皮膚都搓紅了,可還是感受皮膚粘粘的;最難過的是頭髮,本身就是略帶油性,幾天冇用洗髮水,頭髮又油又粘,就差冇固結成板塊了,並用很癢。
我從速叫住他,乖乖地在罰款單上簽下本身的名字。
化強不客氣地瞪了我一眼:“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具名要罰雙倍!”
有一天,我又把目光瞄向時鐘,卻看到一個矮個子男人,這外矮個子男人就是日本總經理田中成。此時,他笑眯眯的,一團和藹,身後跟著8、九起碼是科長級以上的人。
因為身上不舒暢,我很難象之前那樣聚精會神,衝壓出的錶殼次品率和成品率較著上升,品保QC不竭讓我返工。但厥後,還是因為次品率和報成品太多,班長化強開了一張罰款單讓我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