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員接過暫住證看了看,未置可否。沉默了一會兒,治安員俄然再次喝令:“身份證!”
沈洲是熟諳莫廠長的,從速走到他身邊千恩萬謝,並奉迎地說:“你還冇吃早餐吧?一起去喝茶,好嗎?”
沈洲苦笑著搖了點頭,那笑容,比哭還丟臉。因為表情不好,他便打電話向廠裡請了假,冇有去上班。回到出租屋,他立即去洗沐,我則煮了一大鍋麪條。他換好衣服出來,端起麪條便狼吞虎嚥吃起來,差未幾兩斤麪條全數吃光了。放下碗,他上了床便沉甜睡去,夢裡還緊皺著眉頭。
約莫半個小時後,邁著八字步的本地廠長終究出來了。廠長姓莫,我們都叫他莫廠長,一副典範的東莞五十多歲老男人形象,穿著樸實,貌不出眾,傳聞在進“金秋”廠之前就是一個種田的農夫。莫廠長倒還和藹,承諾和我同去贖人。因為沈洲在廠裡的職位比較首要,廠裡例外派廠車前去。由莫廠長出麵,我交了250元錢,治安隊才承諾放人。
讓我意想不到的是,110差人竟然用不容置疑的語氣答覆:“我們東莞就是要查暫住證,現場應當有公安局帶領在批示查證,你問他們吧。”
治安員怒了,痛罵:“仆該(粵語,死在街上的東西)!你有暫住證,我叫你有暫住!”邊說邊將“眼鏡”的暫住證扯開,再撕爛,扔在地上,還不解恨似的,又狠狠地跺了幾腳。
然後是“啪”地一聲,電話就被掛斷了,“嘟嘟”的聲聲響了好久,我都不敢信賴我剛纔聽到的話出自“110”差人之口!
他不耐煩地揮了揮手:“去隔壁治安隊問問吧。”
“眼鏡”小聲嘟囔了一句:“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但還是胸有成竹地從口袋裡取出一張暫住證,理直氣壯地遞了疇昔。
可當時是因為洗沐後換了衣服,掛在衣服上的廠牌便冇有帶出來,因而就想退歸去繞道走。冇想到退路也堵住了,幸虧他對地形熟諳,曉得另有一個冷巷能夠通行。走到冷巷口,才曉得此處也被治安隊的人扼守了。
固然我曉得一張表格五塊錢太多,但還是甚麼也冇說,乖乖地交五元錢領了一張表。餬口早己教會我,抵擋不但無用,還自取其辱。表格不過是被查詢人姓名、性彆之類的。填好了,還要再交三十元的查詢費。拿了錢,阿誰治安員才幫我查詢。成果表白,確切有個叫沈洲的昨晚在路上被抓出去了。
因為一夜冇睡,我也困了,很快睡了疇昔。再次醒來時,卻感受臉上濕漉漉的。睜眼一看,發明沈洲把我抱在懷裡,滿臉的淚,我臉上的淚就是從他臉上流下來了。我吃了一驚:“你如何啦?產生甚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