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賊,娶個公主很合理吧?_第42章 攤牌吧,娘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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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鄭小櫻這個年紀,在當代確切是能夠結婚了。

“好。但外人麵前,我是李驚才。李宣這個名字,不能擅自對故意人提起,要記著了。”

在信的開端,他照著那份“聖旨”中的某個圖案,留下了一個標記。

這丫頭就溜了返來,手上帶了幾個用油紙包住的麪包,轉手交給李宣後,凝重道:“哥,你先吃點東西。”

而後重新寫了一封,卻隻要幾個字:攤牌吧,娘子。李宣,字。

李宣一陣打動,這丫頭出門辦事,曉得他不便利出門,家裡也不宜生火,還特地帶回了早餐。

次日一早。

不過,他並未糾結,轉手收起響箭。

非論是當今西楚朝,還是前朝大景,都秉承一個“常例”:女子十三為大,男人十五成年。

“你能夠這麼以為。”

“不能!”

鄭小櫻冇有想多久,便回道:“阿爺也真是的,好好的,乾嗎亂將我拜托給人?他又不是不在了...不過,公子看著不像好人,阿爺既然如許說了,那我天然是情願。”

心中雖是如此想,但李大當家實在並冇有當真,繼而懷著平常心翻開那份卷軸檢察。

“我還冇走出鎮上,就瞥見鎮中間的官府文榜上貼滿了你的畫像,並附帶佈告。說...三今後要將你當眾處斬,可你不是好端端的在這裡嗎?官府如何斬你?”

一看以後,兩眼卻暴崛起來,不由爆了一句粗口:“我去你妹啊...”

確認無疑,這才恍然發笑起來:“如許也行?本來老子這麼短長的嗎?有了這東西在,你還落入我手中?”

說完,便不再理睬她,拿起那三支響箭細心察看起來。

“李驚才?這名字真不錯,是哥哥的字號?李宣...哥哥竟然是那秋神山的賊首同名?”

“甚麼動靜?”

“好。哥,我自幼在白雲集長大,對州城四周瞭如指掌,我去收風辦事,絕對冇題目。你要做甚麼?”

鄭小櫻接過,點點頭,隨即悄悄出門而去。

但明顯還不能將黑火藥兵器化,仍逗留在外相階段,煙花爆仗卻已經能夠做出來。

李宣並冇有和她糾結“小孩子”這個題目,卻決然回絕了她檢察“聖旨”內容的設法。

李宣頓時神采,語氣變冷道:“嗯?這丫頭那麼狠?那我彷彿不必跟她客氣了呀。小櫻,把信給我。我們要換一種體例和他們交換!”

即便是個人內部的響箭也分歧,比方,西楚雄師代表打擊的響箭是一種款式,代表撤兵又是另一種款式。

半晌後,纔對鄭小櫻說道:“小櫻啊,我想我曉得該如何做了。但不成暴躁,且先歇息一晚再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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