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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候在淩晨三點十五分,懷疑人非常短長,從進入市局到分開,都冇有留下任何線索。
當天早晨十點多,俄然,一束打在窗戶上的微小光芒引發了軒飛揚的重視,隻見這束光在局長辦公室的窗戶逗留了幾秒,又“嗖”的一下不見了!
飛揚繞著現場走了一圈,一無所獲。
軒飛揚將這段獨一拍到了犯法懷疑人的監控拷到了本身的手機上,決定去現場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