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楊紅攔住正要清算洗碗的念薇,硬要她坐著歇息一會,也不讓她去,現在的楊紅固然身材還是有點虛,但是還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舒暢。隻要她有精力能勞動,如何捨得讓女兒動?她才十歲,家務是要學著乾,不過也不能全乾。這個春秋還是應當是玩耍歡愉的時候,這段時候,這孩子已經操心夠多的了。
“.....”她臉紅忸捏,她是偽小孩好不好,真正十歲的時候還真不如學峰哥懂事呢。
“媽媽。記得你給我戴上這個玉墜時說過的話了嗎?”念薇坐在那邊,把脖子上的玉墜拿出來。念薇決定要說出本相,這事情想瞞也瞞不了的,何況這個玉墜還是明天媽媽給得她,她有權曉得如何回事,這個東西本來就屬於她們倆人的。再說本來兩人就相依為命,相互信賴,有甚麼不成說的。
“薇薇,剛出鍋的,快來端。你媽如何樣了?昨晚不是讓我家小峰奉告你們了嗎?如果有事就拍門叫我,你一向都冇叫,我估摸著應當冇事。早上我看你們一向不開門,想著傷那麼重,起得晚是該多歇息,就冇打攪你們。”說著劉華已經把吃的放在了桌子上。
念薇又把這個玉墜的空間奉告了楊紅,這個空間隻是儲物用的,她試了,再冇彆的服從了。固然隻是儲物的服從,那也是非常有效的。比如現在念薇就把她家裡的房產證和存摺放出來,如許的話,誰能把它取出來?
“恩!”楊紅當然曉得這事情不能說出來。這事情是產生在她的身上,要不她打死也不信賴她會一下好起來。何況是要被人曉得了,那要形成多大的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