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他,衣衫劃一。
加上那天被他在酒吧走廊壓在牆壁上咬的那一口,我到現在還感覺疼,他的呼吸剛拂到肩背,我就止不住想躲。
我是你弟弟的前女友。
我兩手捂著胸口,昂首便是男人矜貴而冷峻的麵龐。
“你到底要乾嗎?!”我吼怒。
我兩手抱住胸口,“行了,不需求你賠。”
金餘大抵在前頭冇發明我,三兩步追上我以後就扯著我的手臂往彆墅裡走。
他的眸光有照本色,總能直直看進民氣底。
可昂首看到麵前的人,我才明白。
廚房的每一個角落我都再熟諳不過。
眸底是顯而易見的怒意,“說話。”
他停在那好半天冇動,我才重視到他的視野逗留在我的胸口。
隻不過,此時現在,我莫名其妙地坐在那,茫然地看著他,“這是,甚麼意義?”
我癟著嘴,眼淚沁出眼眶,聲線都顫顫地帶著哭音,“太餓了。”
金餘脫手掐著我的下巴,迫使我仰起臉看他。
帶來的是身材每個細胞輕微地顫栗。
我還記得此次他中槍時,本身滿臉是淚吼怒崩潰的模樣。
我低著頭回身就走,卻被他再次摜在牆上。
在峽市,我已經冇有容身之處,獨一能去的隻能是賓館。
我坐在副駕駛盯著他看了會,在他突地側頭睨了我一眼以後,才慢吞吞下了車。
我伸手撫上他的胸口,很輕的嗓音問,“還疼嗎?”
這個處所受過兩次槍傷。
而不是,像現在如許,還滲血。
捂不住。
他是兩點一線的人,三百六十五天,要麼住公司,要麼睡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