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家[第2頁/共2頁]
爸爸隻能接過錢,隨後把錢放在我媽媽的手中。奶奶見如此,隻好說道:“既然屋子都如許分了,那麼那些地步就一起分了吧,免得今後又再次來分炊。”
聽到奶奶如許一說,大嬸就來勁了,忙說道:“那媽你要如何分呢,那些田的位置有壞有好,要如何分,是按人丁還是有一人一半?”
奶奶說,一人一半,但是大嬸果斷反對,她說她說公家都是按人丁來算的,當然這裡所說的公家是指當局的意義。因為爸爸和媽媽都是實在人,在最後還是按人丁算了,奶奶最後連我也算了出來,大嬸冇說甚麼。但是地步位置的題目,大嬸她把那些位置好的根基上都占去了。冇體例,因為她碰到了一家子的實在人,以是在這個家也就她想如何樣就如何樣,都不會和她計算。就如許,我們家和大伯家分炊了。
正在桌上吃早餐的時候,大嬸再次說道:“媽、老二,你們看這個家就這麼大,現在我的孩子也漸漸長大了,這屋子有點擠了,要不還是那樣你們在內裡建個新的屋子,搬出去,如許我們都開闊。”
而分炊今後,臨時的就像之前那樣,大師還都是一起在一個桌上用飯,隻是大嬸常常會問父親屋子什時候能完工啊?錢借的如何樣了。搞得爸爸每天都在內裡乞貸,最後少了三四百,之前的錢特彆難賺,以是都看的很重,都捨不得借人,因為他們怕借了出去人家冇有錢還。當時候做一個月也就十幾塊錢。以是很難借到錢。看到還差這麼多錢,我媽媽對爸爸說:“要不,我去找父親借點,再向弟弟借點,到時候看還差多少。”聽到媽媽如此說,爸爸搖了點頭,對媽媽說道:“我再想想體例吧。”最後,爸爸找了個熟人向錢莊存款了。等錢籌齊了以後,再選了個地盤,就請村莊裡的人簽個字,表白同意我家在此地蓋屋子。就如許,我的新家就籌辦完工了。
聽到大嬸這麼說,奶奶道:“你覺得建屋子不要錢嗎?老二剛結婚呢,他哪有錢建屋子啊,要不再等幾年吧,等老二有錢了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