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律也是起首要庇護人的,你說是吧?為了保障村民的好處,當局也會答應適當地捕殺一些野豬,讓生態保持均衡。”樹根說,“上個月,我們村還構造職員捕殺了十多頭呢,還給每家每戶分了肉。”
“這隻雞,曾是公雞中的戰役雞,誰敢吃啊?”好鋼仍然一本端莊。
樹根持續說,盆裡的,是紅燒野豬肉。
“家裡養的?”小雪來了興趣,“那不咬人哪?”
“捕殺的野豬,有大有小,小的好吃,如果大了,超越200斤就不好吃了,那肉非常乾硬,冇有嚼頭。”樹根說,“這餐桌上的野豬,是我野生的,130斤擺佈時殺的,最合適食用。你那天早上吃的那塊肉,也是野豬肉,就是和這是一頭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