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婆清算好了,抱起孩子挎著承擔;張文遠抱著一向昏倒的婆惜,下樓來出了門,張文遠放下婆惜,讓閻婆看著,又返回二樓,將床上的被褥、票據、窗簾全數扯下來蓋到女屍身上,一把火點了,眼看著火著了起來,就關上房門跑了出去。兩人站在屋子內裡的路邊,直到看著屋裡燃起了熊熊大火,才趁著夜色,一口氣來到了縣城東北角上一座隻要兩間房屋的宅院裡。
在一進門看到閻婆惜身材的刹時,張文遠的腳像定住了普通,整小我都呆愣住了,眼睛用力閉上又展開,同時用力晃了晃腦袋,彷彿纔看清楚了麵前的究竟。閻婆抱起孩子方纔分開,張文遠便撲到婆惜的身邊,想要先把婆惜的滿身抱回到床上;不知是被殺時鬥爭還是掙紮亦或是疼痛難忍的原因,婆惜一隻胳膊伸開拳頭緊握;另一隻胳膊曲折手指緊緊揪著胸前血流最多的處所。現在要抱起她,就要先把她的兩手規複到普通位置,是以張文遠先悄悄地捏住她的手腕,以扳動她的胳膊。普通環境下,人若死就了,四肢是生硬乃至梆梆硬,可張文遠一捏到她的手腕,軟的!他當即再按脈動處,另故意跳!
既然女兒冇死,閻婆就放心了,他就遵循接生嬰兒的法度措置起孩子來。細心一看,是個男孩。孩子的哭聲非常微小,閻婆感覺,本就是早產兒,又是在女兒遭到極度驚嚇的環境下不測小產的,不知能不能活下來。這座屋子有一個好處,闊彆城中的室第區,前麵是縣裡廂兵的練習場,左邊是集市,右邊挨著縣衙門,前麵是一片空位,是以夜間這裡產生動靜,很難有外人聽到。
這個過程中,那孩子一向嚶嚶地哭叫著,閻婆就問:“這孩子咋辦?”
因有張文遠帶著,閻婆來到縣衙,得以直訪問到縣令。閻婆按張文遠教給她的,大喊小叫,淚雨滂湃:“縣大老爺可要為貧婦作主啊,宋江那天殺的,殺了我女兒,還放火燒了我女兒的屍首和屋子,作孽啊!”
張文遠放下那像是很沉的麻袋,說,“彆張揚,那宋江跑的時候啊,他必定曉得,把婆惜殺死了。既然如許,咱既得要把婆惜救過來,還得狠狠地敲打一下宋江。宋江家裡有錢,咱也彆想著讓他為婆惜償命,咱就讓他好好地出點血。恰好,明天有個女犯人被斬首,她婆家不去認領屍身,衙門裡的人就在亂葬崗子那邊隨便挖了坑埋了。我去把她的屍身挖出後背來了,我自有主張,你隻需按我說的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