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誌聞言,笑道:“我都說我聰明非常啦!”說著往內裡看了一眼,見天有些黑了,譚靜一個女孩子回家不平安,將東西快速清算好,發起道:“譚靜,你家住哪,我送你歸去。”
下午的光陰很快就疇昔了,跟著教員分開課堂,同窗們紛繁清算起書包籌辦回家。
兩人一前一後的出了課堂,然後並排著往黌舍的車棚走去。傍晚的校園有很多人在走動,不過能夠是視野比較暗的原因吧,很少有人重視到高誌和譚靜兩人,若不然明天定會報出一條顫動性的訊息,題目應當是“校花和情歌王子之間的奧妙”。
譚靜眼睛一亮,喜道:“你肚子裡另有好歌!”
高誌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將近十年,甚麼樣的人冇見過,打群架的大場麵也碰到過幾次,看到幾人天然冇有一丁點兒驚駭。之以是一向冇脫手,是看看這群人究竟想乾啥。
這群人大抵有四五人,個個流裡流氣。藉著暗淡的燈光,高誌瞅見走在最前麵那寸頭男脖子上有著紋身,明顯他就是帶頭大哥。
譚靜點頭道:“不消了,我家離黌舍也就非常鐘的車程,再說又是鬨郊區,你不消擔憂我!”
“當然有,隻不過現在還不是將它公之於眾的時候。如果有那麼一天,我會第一個唱給你聽。”高誌一臉笑意,重生到十一年前,大火的小說他記不全內容,但大火的歌曲,對於他一個有著稠密音樂興趣的人來講,記著一首歌的歌詞那是最根基的才氣。
高誌的成績在全班屬於下流程度,也是事出有因的,因為沉淪遊戲和小說,導致高三上學期成績突然降下去的。在高二時,他的成績也屬中上程度,要不然也不成能被分到重點班。
跟著同窗們連續拜彆,吵喧華鬨的課堂逐步溫馨了下來。
有三五個男生相約一起去玩遊戲;有兩三個女生嘰嘰喳喳籌議著逛街的事;而全班半數人都在會商方纔數學教員留下的重點利用題。
隻不過,他冇籌算當一名歌手,這些好歌天然冇有公之於眾的需求,除非有這個需求,不然就讓它們都爛在肚子裡。
高誌一怔,想不到譚靜有如此敬愛的一麵,不由笑道:“有課代表你經心儘責的教誨我學習,加上本人聰明非常,隻要稍為勤奮一番,考個二本還不是探囊取物!”
譚靜聽了紋身男不堪入耳的話語,氣得神采通紅,咬牙切齒的罵道:“無恥!”
不知彆人有冇有這類感受,就是步入社會進到事情崗亭後會徒然發明,實在讀書是一件很簡樸的事情。